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媒体建设传播项目市场调研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拟新媒体建设传播项目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要求
围绕内蒙古文旅宣传工作重点,通过重点栏目制作传播、融媒体中心运维、品牌活动传播推广、智库点题研发、舆情综合服务等方式,传播好内蒙古主流思想舆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内蒙古文化旅游业新格局聚力赋能。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时间
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二)项目内容
1.文旅厅融媒体中心运维
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融媒体中心建设,以构建全域覆盖、精准触达、高效传播的文旅融媒体矩阵为抓手,深度挖掘内蒙古文旅资源特色,通过专业化运营与高质量内容输出,显著提升内蒙古文旅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打造具有全国辨识度的内蒙古文旅IP,推动品牌从“区域知名”迈向“全国熟知”。为实现目标,现从多维度系统推进运维工作:拟组建10人专业运营团队,全年计划产出1000条优质短视频、20场主题直播及 50条AI生成短视频,同时建立内容三级审核机制保障质量,核心目标为6大重点平台年度新增粉丝60万、累计播放量突破3亿,最终力争实现线上线下总曝光量突破1亿次,推动多平台内容精准触达目标受众,依托全域传播矩阵持续扩大内蒙古文旅品牌的全国影响力。
2.《北疆文化》专题栏目制作传播
《北疆文化》是大型融媒体专题,发布文旅相关稿件50条以上,预计整体播放量两千万次以上。
3.直播推广活动
直播是新华社多媒体报道优势的集中体现。在文旅宣推中,通过线上“云游”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示内蒙古之美,让民众足不出户即可感受到北疆文化的深邃,进一步打响“歌游内蒙古”文旅品牌,全年提供直推流服务10次。
4.参与品牌活动传播推广
自治区文旅厅参与中央媒体举办品牌活动推广1次,进行主旨演讲,举办“歌游内蒙古”文旅专场推介1次及特色文旅线路、城市景区、文旅产品推介。活动现场陈列内蒙古文旅品牌宣传品及资料,活动当天暖场节目展演,播放自治区文旅品牌宣传片记歌游内蒙古成果汇报片。
5.智库点题研发
围绕内蒙古文旅厅重点工作,根据用户点题,撰写决策参考智库报告。合作期内提交智库报告4篇。内容围绕“北疆文化建设”“歌游内蒙古品牌传播”等主题开展,具体选题根据用户点题,执行时以双方商定内容为主。
6.专供文旅厅舆情综合服务
为文旅厅提供“事前预警”“事中研判”“事后反思”以及“处置与引导一体化”咨询等综合解决方案式服务。
具体服务包括:每日舆情监测+人工推送预警通报、网评队伍素养提升培训,为有序开展舆情应对及舆论引导进行全方位指导。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共需资金58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分项报价。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820002988@qq.com。
(三)注意事项
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系人:萨日娜
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