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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第三次全区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上...

    2024-09-10 朗读

    关于第三次全区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上等级文化站名单的公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3]154号)要求,2023年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区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根据各地上报评估结果和定级必备条件,经审核,拟确定第三次全区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上等级文化站名单,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文化大厦受理人:白俊明 0471—6968006  0471—6968019(传真)邮箱:nmwhtswc@163.com附件:第三次全区乡镇苏木(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拟上等级文化站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0日

  • 关于对2024年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评审结果...

    2024-09-04 朗读

    关于对2024年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评审结果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DB15)等相关标准,经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至6日)。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0471-6356742 附件: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5A级旅行社达标名单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4A级旅行社达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9月4日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数据开放清单

    2024-07-1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数据开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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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第二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

    2024-08-28 朗读

    2024年度第二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企业评审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专列 包机定制服务专项奖励政策〉〈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2024年度旅游专列、包机及旅行社接待奖励政策展期及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调整我区2023年冬季旅游奖励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lt;2024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gt;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申报企业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9至2024年9月2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将为申报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读,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304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8日      

  • 关于开展《呼伦贝尔G331音乐公路建设》市场需求调...

    2024-08-23 朗读

    关于开展《呼伦贝尔G331音乐公路建设》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现对《呼伦贝尔G331音乐公路建设项目》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意见。一、项目简介(一)建设G331音乐公路的意义。G331国道,在呼伦贝尔穿越了大兴安岭森林、呼伦贝尔大草原、呼伦湖、额尔古纳湿地,串联了呼伦贝尔最核心的旅游资源。2024年着力打造最美331边境公路,畅通A级景区22个,打造文旅e站6个、中石油文旅微e站9个、交通服务区5个、设立沿途景观打卡点6处、特色标识导视35处。通过音乐公路别开生面地让游客了解内蒙古深厚的文化底蕴,让游客在旋律中感受内蒙古、爱上内蒙古。1.“歌游内蒙古”旅游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呼伦贝尔大草原》歌曲红遍大江南北,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在呼伦贝尔的旅游公路上响起旋律,新奇的道路体验,美观的道路设计,提升了G331的文化内涵,让“歌游内蒙古”更加深入人心。2.吸引游客旅游打卡。音乐公路上设置景观小品和音乐宣传栏,突出“歌游内蒙古”品牌,推出“码上听歌”、“卡拉OK”等主题区域,吸引游客打卡。3.有利于控制车速。音乐公路设置在缓冲地带,提醒游客稳驾慢行,别出心裁的方式,让司机不由自主地控制了车速,确保了行车安全。二、项目实施内容音乐标识小品、音乐宣传栏、“码上听歌”数据库、道路彩绘宣传、提示路牌制作、路面音频节奏制作,定制音频节奏计算机模拟仿真器等。三、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100.8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一)331音乐公路路段选取要求综合考量车流量、道路现状以及车速要求,初步选取以下两处建设路段。一是呼伦贝尔域内G331、G301、G10交汇路段,人流量比较大,周边有满洲里市中俄蒙边境旅游区和巴尔虎蒙古部落等诸多A级景区。二是G331额尔古纳至恩和哈达段三河回族乡域内,是去往白桦林A级景区、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室韦口岸的必经之路,也是呼伦贝尔旅游热线。(二)音乐选择要求音乐公路的最佳选择是音律较强、耳熟能详的歌曲,围绕“歌游内蒙古”暂定“呼伦贝尔大草原”曲目。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加盖单位公章)。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报送要求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7:30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 2820002988@qq.com。(三)注意事项1.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 系人:萨日娜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2024年8月23日

  • 因公出国(境)公示

    2024-08-12 朗读

    因公出国(境)公示, 受柏林中国文化中心和伯尔尼中国文化中心邀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章仿秋、苏志刚同志拟于2024年9月19日至26日带领呼和浩特市歌剧舞剧院人员前往德国和瑞士开展“天涯共此时”文艺演出和文化交流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8月12日

  • 关于开展《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拍摄制作》...

    2024-08-19 朗读

    关于开展《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拍摄制作》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现对《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记录片摄制播出项目》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意见。一、项目简介(一)项目背景为弘扬和传承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我区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众对内蒙古非遗的认知度与可见度,加深民众对非遗内涵的理解,营造非遗保护浓厚氛围,积极打造“北疆文化”品牌,促进非遗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融合,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摄制、播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纪录片。(二)节目内容内蒙古非遗系列宣传纪录片,以内蒙古自治区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个非遗类别为基础,每集重点展示讲述每个类别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5个代表性非遗技艺的5位以上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精湛技能艺能及经典匠心故事,看见内蒙古非遗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竞技、美术、技艺、医学、民俗之美,总结非遗保护传承实践的内蒙古经验,阐释独具特色的北疆文化魅力,挖掘非遗蕴含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解读内蒙古大地上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的历史事实,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的现实经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节目形式(1)节目名称:《非遗“内”么美》(暂定名)(2)节目标签:纪实/人文(3)节目期数:10系列分集+1集汇总片(30分钟)(4)分集制作不同版本:10分钟(完整版)、3分钟(精华版)、1分钟(精华集锦)、30秒(流量先导片)、15秒(宣发通版)( 四)节目核心通过展示非遗的技能、艺能,挖掘解释非遗内涵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和文化价值,纪录片集中展现以下内容:1.非遗技艺,认识技艺之美,匠心之美;2.风土人情,领略在地风情,感受生活气息;3.匠人故事,每个匠人背后都有历久弥新的人生哲思;4.精神气质,感悟内蒙古文脉、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五)节目风格纪录片采取分集制作+汇总整合的形式。在选题上,涵盖现有自治区十大非遗类别兼顾所有盟市。做到覆盖面广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兼顾稀缺性和趣味性。在拍摄和剪辑风格上。以唯美为镜头要求,人物语言与旁白采用更年轻化的语言风格,拉近与年轻人的距离。用年轻人听得懂和喜欢听的语言模式进行表述。剪辑风格采用互联网观众接受度高的“碎片化剪辑”和“信息量大”的方式,在短时间输出大内容。包装风格以“花字”和“转场”等互联网风格明显的包装趋势为主,打开传播效应。(六)总篇节目框架1.名称:《亮丽北疆 炫彩非遗》(暂定名)2.时长:30分钟3.内容概述:聚焦非遗项目载体,以北疆文化内涵为主线串联,通过展示“炫彩非遗”项目向对外展示“亮丽北疆”的精神文化建设成就。(七)节目分集选题规划分集将以非遗10个类别为创作基础,每集记录5个非遗项目,寻访5位以上非遗匠人,讲述内蒙古非遗里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动感之美、技艺之美和烟火之美,看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美好景象,凸显内蒙古各族人民杰出的艺术表现力、多姿多彩的生活意趣。1.《非遗“内”么美·文学日常》——民间文学2.《非遗“内”么美·声入人心》——传统音乐3.《非遗“内”么美·自在起舞》——传统舞蹈4.《非遗“内”么美·好戏连台》——传统戏剧5.《非遗“内”么美·曲艺悠扬》——曲艺6.《非遗“内”么美·勇者游戏》——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7.《非遗“内”么美·巧夺天工》——传统美术8.《非遗“内”么美·独门绝技》——传统技艺9.《非遗“内”么美·回春妙手》——传统医药10.《非遗“内”么美·花样节庆》——民俗(八)宣发矩阵规划以视频内容为核心,通过集中造势、多平台内容分发和引流,提升节目影响力和美誉度,实现播放数据目标:5000万播放量(全平台)。(九)技术规格二、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15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1.意向单位应设计并提供有关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记录片拍摄制作整体策划案,确立宣传主题,根据不同的宣传媒介设定不同的宣传方式。方案应符合内蒙古的整体文化背景和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记录片拍摄制作。2.意向单位投标价格包含a、前期筹备费用。前期筹备包括创意策划、脚本创作费、素材选择和版权购买、涉及影像中的人物肖像权给付、广告代言费等。b、后期制作费用。包括初剪 、精剪 、调色 、播出带、作曲、版权音乐、普通话旁白 (大陆)、混音、棚租等。c、综合取费。包括硬盘、光盘等物料及利润、相关税等费。3.制作指标要求:前期素材和成品技术参数应达到数字高清标准或高于此技术指标。后期制作使用苹果finlcut编辑软件 。调色使用达芬奇软件。特技使用3D max特效EC合成技术。音乐为作曲家定制音乐或版权音乐。4、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拍摄与制作、广告创意策划和设计制作、文化传播等经营范围)。5、供应商应具备承担制作影像制品的雄厚技术实力和人才实力,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具有中国影视传媒文化最前言的视野,全面理解内蒙古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选项目的内涵。具有相关资格证书。6、供应商应有服务视频宣传片制作项目的资历与经验。7、拥有丰富的内蒙古非遗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个非遗类别作宣传视频高清素材。8、供应商策划团队拥有中国电视家协会或省级影视协会成员以及相关国家团体成员,应具备从事拍摄制作宣传片、广告片和平面广告的成功案例和经验。9、供应商制作团队应拥有资深剪辑师、三维制作、专业达芬奇校色、专业作曲、著名配音配乐团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节目策划、场景设计费、劳务费、差旅费、特殊设备、包装费、制作费、税费、利润等)(加盖单位公章)。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报送要求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17:30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377127620@qq.com。(三)注意事项1.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 系人:李万玉联系电话:0471-6962100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2024年8月19日

  •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

    2024-08-14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现将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等待体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事宜另行通知。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471-2940338、0471-2940337(第三方考试机构)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附件2:《体检须知》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2024年8月14日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申...

    2024-08-13 朗读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职称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213号)要求,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已完成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中的研究推荐和公示环节,现作为主管单位对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申报人员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至8月19日(星期一),共5个工作日。联 系 人:樊瑶联系电话:0471-696625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414室)邮政编码:010020邮    箱:nmgwltrsc@163.com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8月13日   

  • 因公出国(境)公示

    2024-08-12 朗读

    因公出国(境)公示, 受明斯克中国文化中心和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邀请和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萨日娜、杨锐同志拟于2024年9月23日至30日带领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员前往明斯克和莫斯科执行部省合作中秋国庆“天涯共此时”文艺演出和文化交流任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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