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8-05 15:08
【字体: 打印

8月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委托浙江大学文学院承办的全区非遗保护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张丽辉、浙江大学旅游与休闲研究院副院长刘慧梅、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家隽出席开班仪式。全区各盟市和部分旗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非遗科科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及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负责人,国家、自治区研培计划参与院校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张丽辉对近几年全区非遗保护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对下一步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做了安排。张丽辉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两个打造”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二是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三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此次培训为期5天。通过培训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非遗保护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区非遗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区非遗保护管理水平。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1373;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朗读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8月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委托浙江大学文学院承办的全区非遗保护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张丽辉、浙江大学旅游与休闲研究院副院长刘慧梅、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家隽出席开班仪式。全区各盟市和部分旗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非遗科科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及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负责人,国家、自治区研培计划参与院校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张丽辉对近几年全区非遗保护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对下一步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做了安排。张丽辉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两个打造”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二是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三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此次培训为期5天。通过培训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非遗保护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区非遗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区非遗保护管理水平。

8月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委托浙江大学文学院承办的全区非遗保护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张丽辉、浙江大学旅游与休闲研究院副院长刘慧梅、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家隽出席开班仪式。全区各盟市和部分旗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非遗科科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及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负责人,国家、自治区研培计划参与院校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张丽辉对近几年全区非遗保护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对下一步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做了安排。张丽辉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两个打造”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二是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三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此次培训为期5天。通过培训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非遗保护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区非遗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区非遗保护管理水平。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7812;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