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62947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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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1-62947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1-08-24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区 2021年度戏曲进乡村剧(节)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戏曲进乡村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优质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更好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看戏需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开展2021年戏曲进乡村推荐剧节目评选工作,对2019年度公布剧(节)目目录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以蒙古剧、二人台、漫瀚剧等地方戏剧为重点,其他剧种也可申报。
二、申报原则及数量。
(一)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每个盟市推荐的戏曲剧(节)目一般不超过20个。鼓励申报反映现实题材(如精准脱贫、生态文明、美丽乡村、乡风文明、法制宣传、农牧区留守妇女儿童等)的现代戏。
(二)以民营剧团演出剧目为主,推荐比例应不低于80%。
(三)申报剧目演出时长不得少于15分钟,
(四)申报剧目公开演出时间至少达到一年以上、公开演出不少于10场次。
(五)2019年已经入选自治区戏曲进乡村推荐剧(节)目目录的,如无群众不良反映、剧团放弃演出或解散等特殊原因,将继续保留在推荐目录中,此次不再重复推荐。
三、申报方式。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或演出市场调查,对当地民营文艺演出团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访问、网上征询等方式,研究掌握当地戏曲艺术演出现状和农牧民实际需求,确定并推荐戏曲进乡村剧(节)目。
(二)自治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申报剧(节)目进行评审后,确定全区2021年戏曲进乡村推荐剧(节)目目录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和公布。
(三)公布后的剧(节)目目录,将作为今后我区各级政府采购戏曲进乡村演出的主要剧目。
(四)自治区将结合各地实际和演出情况,每年对公布的剧(节)目目录进行适当调整。
四、请各盟市认真填写《全区2021年戏曲进乡村剧(节)目推荐表》(除大戏外,每个剧目应有完整剧目演出视频资料和剧本资料),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厅公共服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 杨 0471-6968019
电子邮箱:nmwhtswc@163.com
附:全区2021年戏曲进乡村剧(节)目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