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66791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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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函〔2021〕29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4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1-66791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函〔2021〕295号
- 成文日期2021-08-1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01号提案的答复
安恩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大力推动农业休闲旅游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促进文旅企业融资、支持文旅项目建设等工作。一是将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列入“十四五”规划,加强对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和支持力度。二是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与中国银行、农发行、内蒙古银行、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等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共同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2020年以来已向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农发行内蒙古分行等金融机构推荐贷款类文化产业及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百余个。三是组建自治区文旅产业贴息项目库,通过盟市申报评审方式,对文旅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乡村旅游发展方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乡村旅游的发展,不断加强对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的顶层设计。一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提出了44条发展方针,其中明确一条指出,要建设城郊乡村休闲游憩带,推动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二是开展了全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调查,全面的掌握了全区乡村旅游行业的基本状况和形态。二是联合发改委等自治区13个厅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三是目前正在编制全区乡村旅游的三年行动方案。四是支持乌兰察布市等5个贫困人口集中盟市编制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暨旅游扶贫规划等规划,支持旗县、村(嘎查)等编制各类旅游规划51个。五是加大资金支持,18-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累计投入乡村旅游扶贫资金21921万元,实施各类旅游扶贫项目484个,其中重点支持了255个旅游产业扶贫示范项目,16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21个乡村旅游集聚区的建设。六是加强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以村和户为抓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大力推动我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及乡村旅游接待户建设,现全区已成功创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24个、乡村(牧区)旅游星级接待户801家。2021年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修订,自治区质量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新的《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DB 15/T 1445-2020)以及《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DB15/T 1444-2020),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将乡村旅游接待户创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文化旅游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将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业取得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旅游事业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