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66793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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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函〔2021〕28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4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1-66793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函〔2021〕288号
- 成文日期2021-08-1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
自治区民进: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促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一是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下拨旅游发展资金6330万元支持了全区37个脱贫旗县总计59个各类文化旅游项目,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提出了44条发展方针,其中明确指出,要建设城郊乡村休闲游憩带,推动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二是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和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各盟市共同推荐81个村(嘎查)申报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认定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胶泥湾村等34个村为首批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等3个乡镇为首批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镇,并与我区2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共同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荐9个村(嘎查)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符合条件的3个镇(苏木)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三是强化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建设。修订并公布了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两个指标。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区开展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评定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开展全区五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评审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初审。四是加大乡村旅游培训力度。举办了内蒙古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线上培训班,全区乡村旅游带头人、经营户、从业人员以及各级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等参加。邀请了全国乡村旅游监测中心主任、乡村旅游专家干永福、安吉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会会长朱仁斌进行线上授课,数据显示整个培训班累计在线人次近1万,实名注册人数868人。直播评论区和学员群反响热烈,一致好评。五是协调推动旅游交通工作。积极与自治区交通厅进行对接,就“十三五”旅游交通规划完成情况、“十四五”旅游交通规划的思路、具体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开展了全区摸底调查,并遴选出40个重点项目纳入“十四五”旅游交通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乡村旅游发展力度,将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持续巩固旅游扶贫成果。
再次感谢您们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业的支持,希望您们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