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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66809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函〔2021〕307号
成文日期 2021-07-07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1-66809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函〔2021〕307号
  • 成文日期2021-07-07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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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福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我区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形势和文旅产业复工复产的紧迫需求,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产业复工复产列上重要日程,全面部署,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工严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治区文旅厅党组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带领全区文旅战线全体工作者开展了一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有效抗击疫情和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双重成果。在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强化旅游宣传推广方面均取得实效。


一、疫情期间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助推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发展

为贯彻落实减免旅游景区门票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激活市场主体、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精准施策,及时谋划,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减免旅游景区门票的实施办法》,申请财政落实自治区减免旅游景区门票补贴专项资金14298万元,现已下达到盟市。全区380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收费景区207家,开展门票减免190家;免费景区125家,未开放景区48家。

2021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着力推动自治区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旅游休闲城市,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推动东中西部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东部地区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提档升级,打造呼伦贝尔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重点发展文化遗产、草原风情、健康体育和休闲度假,打造呼和浩特现代休闲与会展旅游中心、鄂尔多斯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西部地区推动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沙漠休闲和自驾越野,打造阿拉善国内知名西部风情旅游区。突出资源优势,把握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建设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综合效益好的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全面提升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以点带面,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加快恢复文旅市场人气

为切实贯彻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部署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系列活动,组织全区各盟市的艺术团体、乌兰牧骑、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到群众中,为民演出、为民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7日,自治区文旅系统共组织精品演艺活动1067场,其中自治区艺术团体共举办131场,全区各盟市在景区组织展演活动936场。人民剧场为民演出90场,各民族演员奉献了歌舞、曲艺、音乐、二人台、京剧等多场演出,观众人数达8.66万人次,有效地集聚了人气。

(三)组织文旅精品展示活动,加大文旅产品和项目供给

为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7月25日再接再厉,组织了全区民族手工艺、文创旅游精品、传统蒙古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民族音乐、内蒙古味道、文旅科技、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展示活动。活动汇集了500家文旅企业5000余款商品,以及非遗代表性项目35个,线上线下参观人数达350余万人次。举办了传统蒙古包及文创旅游商品订货会和洽谈对接活动,达成合作意向120个、签约金额800多万元,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400多万元。搭建了文旅商品展示展销平台,组织125家特色企业2000件文旅精品入驻,开展长期商品展示销售活动。为期二个半月的活动获得自治区领导肯定,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14万群众积极踊跃参加,达到了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文旅消费的目的。

(四)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为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拓宽融资渠道

为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文旅厅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对2020年度全区融资贷款项目开展调研,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出有贷款需求的项目88个,项目投资306.9亿元,其中贷款需求69.3亿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召开了多次政银企工作洽商会,共同商议企业纾困解难的方案。7月—10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力量连续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召开了6次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荐了88个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目前,蒙亮8000万演艺剧场项目、鄂尔多斯草原3000万流动资金贷款、响沙湾3000万项目贷、玉龙沙湖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道须沟2000万项目贷、通湖草原5000万项目贷、巴丹吉林景区、黄河风情小镇、纳林湖等项目进入审贷程序,春坤山、好百年旅游综合体等多个项目进入融资前期考察工作,梅力更、鄂尔多斯草原、大青沟等8个景区获得智慧景区平台项目支持,政银企合作初见成效。

针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产业短板,为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目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研究制定《文旅产业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拟对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补助5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市场活力

7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赴陕西、山西、宁夏、河北、辽宁、吉林等6省区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与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疫后文旅市场恢复发展;8—9月,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开展专项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内蒙古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10月底,邀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100多名旅行商和达人,赴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进行冬季旅游踩线。开展呼和浩特铁路局列车《城市概况》播音宣传,覆盖全国352个城市,每日播音不少于680次,目前已完成列车播音248万余次。创新开展全区高速路服务区文化和旅游服务推广工作,在全区118个高速路服务区显著位置悬挂巨幅自驾旅游地图,全天滚动播放自治区、盟市、旗县、景区的文旅宣传片、文明旅游宣传片,同时设置了旅游宣传资料展架并配备文旅咨询员。赴珠海、上海和北京开展了内蒙古冬季冰雪旅游宣传推广以及乌兰牧骑路演活动。配合央视纪录片频道《有滋有味内蒙古》专题纪录片在呼伦贝尔、满洲里、兴安盟三地进行实地拍摄。开展“爱上内蒙古·秋韵内蒙古-抖音文旅流量创作者带您穿越阿拉善”活动,累计阅读量已超5.5亿人次。在中央电视台投放了“祖国正北方 亮丽内蒙古”15秒品牌形象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汉语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联播》前18:28分投放了30秒形象广告,分四季投放。

(六)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开展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督察检查6次,重点围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文化旅游行业“黑旅游”和草原旅游乱象等问题进行督察检查和暗访工作。8月份设立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室,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10月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机制的通知》,确定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黄赌毒”、“黑旅游”等旅游乱象和非法出版物4项重点整治内容。

(七)强化旅游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旅游规划方面,编制了《“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环京津冀千里草原风情带旅游发展规划》《G7国家风景道(内蒙古段)旅游总体规划》《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年)》。启动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分布图》和《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段)旅游地图》等工作,实现以规划为纲,促进文化和旅游工作高标准开展。

红色旅游方面,围绕红色旅游景区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红色旅游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区红色旅游讲解员大赛,开展“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巡回宣讲活动”,重点支持一批全区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加快推动全区红色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方面,对全区乡村旅游进行科学指导,制定和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创建,开展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评定和复核,提出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和措施等,指导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自驾旅游方面,建立健全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驿站、汽车旅馆等,支持建立异地租车还车服务网络,打造10条自驾旅游精品线路,为推进我区自驾旅游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总体思路

诚如您所言,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全面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旅游产业经济体系,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出战略性的安排,必将对于内蒙古旅游业在疫后振兴中走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机遇和强劲动能。后疫情时期,结合我区文旅产业现状,就“十四五”期间如何推动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做出以下回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主线,完善产业政策,加大引导服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培育主体,重点扶持;壮大规模,提升效益;转变方式,创新发展;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全力构建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

三、“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为构建和完善我区新时期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文旅产业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是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聘请区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组建自治区文旅产业智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机构的作用,设立若干自治区级文旅产业研究中心,每年度对文旅产业重大课题和前沿课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发展思路和决策建议。完善自治区文旅产业专家库建设。成立黄河流域文旅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文旅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现有文旅产业发展政策,推出文旅产业专项政策,制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旅游夜间经济、文旅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旅消费等专项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完善文旅产业政策子体系建设。做好《自治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三)文旅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科学规划文旅产业项目体系,每年公布和实施一批自治区级层面的重大文旅产业项目。以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为重点,优先安排成长性好、示范带动强、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积极做好文旅产业项目政策、信息、规划、指导、督促、统计和跟踪等专项服务。帮助、支持盟市旗县和企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积极实施“政银企合作计划”,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文旅企业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和共识,共同推进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采用金融、文投公司、招商引资、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红山、契丹辽、元上都、居延、蒙兀、昭君等文化遗址的产业开发,培育和发展新兴文旅产业增长点。实施“百馆百企对接计划”,支持文化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火起来”,逐步推进盟市级以上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做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天津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参展工作,组织好内蒙古民族手工艺和文创旅游精品展示活动。

(四)重点文旅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国有龙头企业,继续推动自治区文旅集团的设立,发挥好盟市文旅投集团的引领作用,提升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主导产业中,集中政策、资金、信息、人才优势,培育一批骨干文旅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文旅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微文创企业和旅游商品企业。在“十四五”末期形成龙头、骨干、中小微三大文旅企业集群。

(五)实施文化产业聚集工程。以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加快园区和基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培育和孵化特色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企业科技含量和水平,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增强产业集聚和示范能力。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命名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与城镇化和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现有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相结合。争取在“十四五”末期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14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5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园区基地产业发展指标统计体系。

(六)文旅产业金融合作工程。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金融部门战略合作协议,继续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组织文旅融资项目对接会,用文旅金融的办法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重点支持黄河流域、东北振兴、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乌阿海满等区域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制定和推进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落实10个以上融资贷款项目。

(七)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支持全域旅游、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旅游向文化旅游发展和转变。为旅游注入演艺、影视、工艺美术、会展、非遗、音乐、文化娱乐等优势文化产业,加强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建设。实施“进景区计划”,发挥景区客源优势和文化企业项目优势,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和项目进入景区,提升景区文化项目和文化内涵,实现景区和文化企业双赢。实施“精品旅游剧目驻点驻场计划”,在自治区中心城市、4A级以上景区发展驻场驻点演艺项目,发展面向大众和游客的演艺产业。“十四五”期间,旅游驻场演艺剧目发展到30个以上,文创旅游商品实体店50家以上。举办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活动,精心打造“人民剧场”演艺品牌。

(八)文旅产业区域优先发展工程。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优先实施黄河几字弯、赤通锡、乌阿海满等产业区域发展,打造文旅产业富集区,形成富有活力的文旅产业区域和产业带。实施“一地一品特色旗县区域计划”,推动有红色文化、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推出一批“一地一品”特色文旅产业旗县区。

(九)文化旅游科技带动工程。以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为主,大力培育新兴文旅产业和文化业态,重点文化+科技、旅游+科技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文旅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在破解数字产业、产业数字化方面,要着重突出政策和资源的引导,加快数字传媒、文化创意、数字娱乐、动漫游戏、数字音乐、互联网文化服务等数字产业发展,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平台建设。打造内蒙古音乐小镇。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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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函〔2021〕307号
成文日期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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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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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韩福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我区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形势和文旅产业复工复产的紧迫需求,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产业复工复产列上重要日程,全面部署,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工严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治区文旅厅党组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带领全区文旅战线全体工作者开展了一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有效抗击疫情和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双重成果。在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强化旅游宣传推广方面均取得实效。
  一、疫情期间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助推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发展
  为贯彻落实减免旅游景区门票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激活市场主体、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精准施策,及时谋划,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减免旅游景区门票的实施办法》,申请财政落实自治区减免旅游景区门票补贴专项资金14298万元,现已下达到盟市。全区380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收费景区207家,开展门票减免190家;免费景区125家,未开放景区48家。
  2021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着力推动自治区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旅游休闲城市,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推动东中西部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东部地区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提档升级,打造呼伦贝尔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重点发展文化遗产、草原风情、健康体育和休闲度假,打造呼和浩特现代休闲与会展旅游中心、鄂尔多斯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西部地区推动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沙漠休闲和自驾越野,打造阿拉善国内知名西部风情旅游区。突出资源优势,把握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建设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综合效益好的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全面提升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以点带面,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加快恢复文旅市场人气
  为切实贯彻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部署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系列活动,组织全区各盟市的艺术团体、乌兰牧骑、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到群众中,为民演出、为民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7日,自治区文旅系统共组织精品演艺活动1067场,其中自治区艺术团体共举办131场,全区各盟市在景区组织展演活动936场。人民剧场为民演出90场,各民族演员奉献了歌舞、曲艺、音乐、二人台、京剧等多场演出,观众人数达8.66万人次,有效地集聚了人气。
  (三)组织文旅精品展示活动,加大文旅产品和项目供给
  为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7月25日再接再厉,组织了全区民族手工艺、文创旅游精品、传统蒙古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民族音乐、内蒙古味道、文旅科技、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展示活动。活动汇集了500家文旅企业5000余款商品,以及非遗代表性项目35个,线上线下参观人数达350余万人次。举办了传统蒙古包及文创旅游商品订货会和洽谈对接活动,达成合作意向120个、签约金额800多万元,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400多万元。搭建了文旅商品展示展销平台,组织125家特色企业2000件文旅精品入驻,开展长期商品展示销售活动。为期二个半月的活动获得自治区领导肯定,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14万群众积极踊跃参加,达到了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文旅消费的目的。
  (四)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为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拓宽融资渠道
  为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文旅厅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对2020年度全区融资贷款项目开展调研,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出有贷款需求的项目88个,项目投资306.9亿元,其中贷款需求69.3亿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召开了多次政银企工作洽商会,共同商议企业纾困解难的方案。7月—10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力量连续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召开了6次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荐了88个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目前,蒙亮8000万演艺剧场项目、鄂尔多斯草原3000万流动资金贷款、响沙湾3000万项目贷、玉龙沙湖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道须沟2000万项目贷、通湖草原5000万项目贷、巴丹吉林景区、黄河风情小镇、纳林湖等项目进入审贷程序,春坤山、好百年旅游综合体等多个项目进入融资前期考察工作,梅力更、鄂尔多斯草原、大青沟等8个景区获得智慧景区平台项目支持,政银企合作初见成效。
  针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产业短板,为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目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研究制定《文旅产业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拟对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补助5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市场活力
  7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赴陕西、山西、宁夏、河北、辽宁、吉林等6省区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与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疫后文旅市场恢复发展;8—9月,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开展专项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内蒙古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10月底,邀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100多名旅行商和达人,赴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进行冬季旅游踩线。开展呼和浩特铁路局列车《城市概况》播音宣传,覆盖全国352个城市,每日播音不少于680次,目前已完成列车播音248万余次。创新开展全区高速路服务区文化和旅游服务推广工作,在全区118个高速路服务区显著位置悬挂巨幅自驾旅游地图,全天滚动播放自治区、盟市、旗县、景区的文旅宣传片、文明旅游宣传片,同时设置了旅游宣传资料展架并配备文旅咨询员。赴珠海、上海和北京开展了内蒙古冬季冰雪旅游宣传推广以及乌兰牧骑路演活动。配合央视纪录片频道《有滋有味内蒙古》专题纪录片在呼伦贝尔、满洲里、兴安盟三地进行实地拍摄。开展“爱上内蒙古·秋韵内蒙古-抖音文旅流量创作者带您穿越阿拉善”活动,累计阅读量已超5.5亿人次。在中央电视台投放了“祖国正北方 亮丽内蒙古”15秒品牌形象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汉语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联播》前18:28分投放了30秒形象广告,分四季投放。
  (六)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开展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督察检查6次,重点围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文化旅游行业“黑旅游”和草原旅游乱象等问题进行督察检查和暗访工作。8月份设立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室,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10月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机制的通知》,确定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黄赌毒”、“黑旅游”等旅游乱象和非法出版物4项重点整治内容。
  (七)强化旅游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旅游规划方面,编制了《“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环京津冀千里草原风情带旅游发展规划》《G7国家风景道(内蒙古段)旅游总体规划》《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年)》。启动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分布图》和《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段)旅游地图》等工作,实现以规划为纲,促进文化和旅游工作高标准开展。
  红色旅游方面,围绕红色旅游景区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红色旅游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区红色旅游讲解员大赛,开展“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巡回宣讲活动”,重点支持一批全区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加快推动全区红色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方面,对全区乡村旅游进行科学指导,制定和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创建,开展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评定和复核,提出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和措施等,指导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自驾旅游方面,建立健全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驿站、汽车旅馆等,支持建立异地租车还车服务网络,打造10条自驾旅游精品线路,为推进我区自驾旅游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总体思路
  诚如您所言,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全面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旅游产业经济体系,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出战略性的安排,必将对于内蒙古旅游业在疫后振兴中走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机遇和强劲动能。后疫情时期,结合我区文旅产业现状,就“十四五”期间如何推动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做出以下回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主线,完善产业政策,加大引导服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培育主体,重点扶持;壮大规模,提升效益;转变方式,创新发展;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全力构建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
  三、“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为构建和完善我区新时期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文旅产业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是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聘请区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组建自治区文旅产业智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机构的作用,设立若干自治区级文旅产业研究中心,每年度对文旅产业重大课题和前沿课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发展思路和决策建议。完善自治区文旅产业专家库建设。成立黄河流域文旅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文旅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现有文旅产业发展政策,推出文旅产业专项政策,制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旅游夜间经济、文旅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旅消费等专项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完善文旅产业政策子体系建设。做好《自治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三)文旅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科学规划文旅产业项目体系,每年公布和实施一批自治区级层面的重大文旅产业项目。以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为重点,优先安排成长性好、示范带动强、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积极做好文旅产业项目政策、信息、规划、指导、督促、统计和跟踪等专项服务。帮助、支持盟市旗县和企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积极实施“政银企合作计划”,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文旅企业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和共识,共同推进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采用金融、文投公司、招商引资、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红山、契丹辽、元上都、居延、蒙兀、昭君等文化遗址的产业开发,培育和发展新兴文旅产业增长点。实施“百馆百企对接计划”,支持文化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火起来”,逐步推进盟市级以上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做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天津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参展工作,组织好内蒙古民族手工艺和文创旅游精品展示活动。
  (四)重点文旅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国有龙头企业,继续推动自治区文旅集团的设立,发挥好盟市文旅投集团的引领作用,提升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主导产业中,集中政策、资金、信息、人才优势,培育一批骨干文旅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文旅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微文创企业和旅游商品企业。在“十四五”末期形成龙头、骨干、中小微三大文旅企业集群。
  (五)实施文化产业聚集工程。以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加快园区和基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培育和孵化特色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企业科技含量和水平,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增强产业集聚和示范能力。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命名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与城镇化和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现有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相结合。争取在“十四五”末期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14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5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园区基地产业发展指标统计体系。
  (六)文旅产业金融合作工程。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金融部门战略合作协议,继续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组织文旅融资项目对接会,用文旅金融的办法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重点支持黄河流域、东北振兴、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乌阿海满等区域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制定和推进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落实10个以上融资贷款项目。
  (七)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支持全域旅游、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旅游向文化旅游发展和转变。为旅游注入演艺、影视、工艺美术、会展、非遗、音乐、文化娱乐等优势文化产业,加强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建设。实施“进景区计划”,发挥景区客源优势和文化企业项目优势,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和项目进入景区,提升景区文化项目和文化内涵,实现景区和文化企业双赢。实施“精品旅游剧目驻点驻场计划”,在自治区中心城市、4A级以上景区发展驻场驻点演艺项目,发展面向大众和游客的演艺产业。“十四五”期间,旅游驻场演艺剧目发展到30个以上,文创旅游商品实体店50家以上。举办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活动,精心打造“人民剧场”演艺品牌。
  (八)文旅产业区域优先发展工程。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优先实施黄河几字弯、赤通锡、乌阿海满等产业区域发展,打造文旅产业富集区,形成富有活力的文旅产业区域和产业带。实施“一地一品特色旗县区域计划”,推动有红色文化、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推出一批“一地一品”特色文旅产业旗县区。
  (九)文化旅游科技带动工程。以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为主,大力培育新兴文旅产业和文化业态,重点文化+科技、旅游+科技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文旅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在破解数字产业、产业数字化方面,要着重突出政策和资源的引导,加快数字传媒、文化创意、数字娱乐、动漫游戏、数字音乐、互联网文化服务等数字产业发展,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平台建设。打造内蒙古音乐小镇。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7日
  

韩福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我区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形势和文旅产业复工复产的紧迫需求,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产业复工复产列上重要日程,全面部署,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工严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治区文旅厅党组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带领全区文旅战线全体工作者开展了一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有效抗击疫情和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双重成果。在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强化旅游宣传推广方面均取得实效。


一、疫情期间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助推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发展

为贯彻落实减免旅游景区门票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激活市场主体、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精准施策,及时谋划,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减免旅游景区门票的实施办法》,申请财政落实自治区减免旅游景区门票补贴专项资金14298万元,现已下达到盟市。全区380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收费景区207家,开展门票减免190家;免费景区125家,未开放景区48家。

2021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着力推动自治区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旅游休闲城市,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推动东中西部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东部地区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提档升级,打造呼伦贝尔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重点发展文化遗产、草原风情、健康体育和休闲度假,打造呼和浩特现代休闲与会展旅游中心、鄂尔多斯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西部地区推动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沙漠休闲和自驾越野,打造阿拉善国内知名西部风情旅游区。突出资源优势,把握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建设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综合效益好的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全面提升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以点带面,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加快恢复文旅市场人气

为切实贯彻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部署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系列活动,组织全区各盟市的艺术团体、乌兰牧骑、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到群众中,为民演出、为民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7日,自治区文旅系统共组织精品演艺活动1067场,其中自治区艺术团体共举办131场,全区各盟市在景区组织展演活动936场。人民剧场为民演出90场,各民族演员奉献了歌舞、曲艺、音乐、二人台、京剧等多场演出,观众人数达8.66万人次,有效地集聚了人气。

(三)组织文旅精品展示活动,加大文旅产品和项目供给

为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7月25日再接再厉,组织了全区民族手工艺、文创旅游精品、传统蒙古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民族音乐、内蒙古味道、文旅科技、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展示活动。活动汇集了500家文旅企业5000余款商品,以及非遗代表性项目35个,线上线下参观人数达350余万人次。举办了传统蒙古包及文创旅游商品订货会和洽谈对接活动,达成合作意向120个、签约金额800多万元,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400多万元。搭建了文旅商品展示展销平台,组织125家特色企业2000件文旅精品入驻,开展长期商品展示销售活动。为期二个半月的活动获得自治区领导肯定,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14万群众积极踊跃参加,达到了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文旅消费的目的。

(四)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为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拓宽融资渠道

为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文旅厅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对2020年度全区融资贷款项目开展调研,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出有贷款需求的项目88个,项目投资306.9亿元,其中贷款需求69.3亿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召开了多次政银企工作洽商会,共同商议企业纾困解难的方案。7月—10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力量连续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召开了6次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荐了88个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目前,蒙亮8000万演艺剧场项目、鄂尔多斯草原3000万流动资金贷款、响沙湾3000万项目贷、玉龙沙湖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道须沟2000万项目贷、通湖草原5000万项目贷、巴丹吉林景区、黄河风情小镇、纳林湖等项目进入审贷程序,春坤山、好百年旅游综合体等多个项目进入融资前期考察工作,梅力更、鄂尔多斯草原、大青沟等8个景区获得智慧景区平台项目支持,政银企合作初见成效。

针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产业短板,为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目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研究制定《文旅产业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拟对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补助5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市场活力

7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赴陕西、山西、宁夏、河北、辽宁、吉林等6省区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与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疫后文旅市场恢复发展;8—9月,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开展专项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内蒙古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10月底,邀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100多名旅行商和达人,赴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进行冬季旅游踩线。开展呼和浩特铁路局列车《城市概况》播音宣传,覆盖全国352个城市,每日播音不少于680次,目前已完成列车播音248万余次。创新开展全区高速路服务区文化和旅游服务推广工作,在全区118个高速路服务区显著位置悬挂巨幅自驾旅游地图,全天滚动播放自治区、盟市、旗县、景区的文旅宣传片、文明旅游宣传片,同时设置了旅游宣传资料展架并配备文旅咨询员。赴珠海、上海和北京开展了内蒙古冬季冰雪旅游宣传推广以及乌兰牧骑路演活动。配合央视纪录片频道《有滋有味内蒙古》专题纪录片在呼伦贝尔、满洲里、兴安盟三地进行实地拍摄。开展“爱上内蒙古·秋韵内蒙古-抖音文旅流量创作者带您穿越阿拉善”活动,累计阅读量已超5.5亿人次。在中央电视台投放了“祖国正北方 亮丽内蒙古”15秒品牌形象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汉语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联播》前18:28分投放了30秒形象广告,分四季投放。

(六)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开展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督察检查6次,重点围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文化旅游行业“黑旅游”和草原旅游乱象等问题进行督察检查和暗访工作。8月份设立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室,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10月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机制的通知》,确定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黄赌毒”、“黑旅游”等旅游乱象和非法出版物4项重点整治内容。

(七)强化旅游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旅游规划方面,编制了《“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环京津冀千里草原风情带旅游发展规划》《G7国家风景道(内蒙古段)旅游总体规划》《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年)》。启动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分布图》和《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段)旅游地图》等工作,实现以规划为纲,促进文化和旅游工作高标准开展。

红色旅游方面,围绕红色旅游景区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红色旅游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区红色旅游讲解员大赛,开展“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巡回宣讲活动”,重点支持一批全区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加快推动全区红色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方面,对全区乡村旅游进行科学指导,制定和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创建,开展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评定和复核,提出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和措施等,指导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自驾旅游方面,建立健全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驿站、汽车旅馆等,支持建立异地租车还车服务网络,打造10条自驾旅游精品线路,为推进我区自驾旅游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总体思路

诚如您所言,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全面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旅游产业经济体系,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出战略性的安排,必将对于内蒙古旅游业在疫后振兴中走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机遇和强劲动能。后疫情时期,结合我区文旅产业现状,就“十四五”期间如何推动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做出以下回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主线,完善产业政策,加大引导服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培育主体,重点扶持;壮大规模,提升效益;转变方式,创新发展;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全力构建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

三、“十四五”时期文旅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为构建和完善我区新时期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文旅产业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是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聘请区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组建自治区文旅产业智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机构的作用,设立若干自治区级文旅产业研究中心,每年度对文旅产业重大课题和前沿课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发展思路和决策建议。完善自治区文旅产业专家库建设。成立黄河流域文旅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文旅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现有文旅产业发展政策,推出文旅产业专项政策,制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旅游夜间经济、文旅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旅消费等专项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完善文旅产业政策子体系建设。做好《自治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三)文旅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科学规划文旅产业项目体系,每年公布和实施一批自治区级层面的重大文旅产业项目。以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为重点,优先安排成长性好、示范带动强、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积极做好文旅产业项目政策、信息、规划、指导、督促、统计和跟踪等专项服务。帮助、支持盟市旗县和企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积极实施“政银企合作计划”,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文旅企业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和共识,共同推进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采用金融、文投公司、招商引资、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红山、契丹辽、元上都、居延、蒙兀、昭君等文化遗址的产业开发,培育和发展新兴文旅产业增长点。实施“百馆百企对接计划”,支持文化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火起来”,逐步推进盟市级以上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做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天津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参展工作,组织好内蒙古民族手工艺和文创旅游精品展示活动。

(四)重点文旅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国有龙头企业,继续推动自治区文旅集团的设立,发挥好盟市文旅投集团的引领作用,提升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主导产业中,集中政策、资金、信息、人才优势,培育一批骨干文旅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文旅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微文创企业和旅游商品企业。在“十四五”末期形成龙头、骨干、中小微三大文旅企业集群。

(五)实施文化产业聚集工程。以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加快园区和基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培育和孵化特色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企业科技含量和水平,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增强产业集聚和示范能力。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命名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与城镇化和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现有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相结合。争取在“十四五”末期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14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5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园区基地产业发展指标统计体系。

(六)文旅产业金融合作工程。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金融部门战略合作协议,继续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和旅游重大融资项目,组织文旅融资项目对接会,用文旅金融的办法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重点支持黄河流域、东北振兴、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乌阿海满等区域文旅产业融资项目。制定和推进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落实10个以上融资贷款项目。

(七)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支持全域旅游、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旅游向文化旅游发展和转变。为旅游注入演艺、影视、工艺美术、会展、非遗、音乐、文化娱乐等优势文化产业,加强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建设。实施“进景区计划”,发挥景区客源优势和文化企业项目优势,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和项目进入景区,提升景区文化项目和文化内涵,实现景区和文化企业双赢。实施“精品旅游剧目驻点驻场计划”,在自治区中心城市、4A级以上景区发展驻场驻点演艺项目,发展面向大众和游客的演艺产业。“十四五”期间,旅游驻场演艺剧目发展到30个以上,文创旅游商品实体店50家以上。举办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活动,精心打造“人民剧场”演艺品牌。

(八)文旅产业区域优先发展工程。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优先实施黄河几字弯、赤通锡、乌阿海满等产业区域发展,打造文旅产业富集区,形成富有活力的文旅产业区域和产业带。实施“一地一品特色旗县区域计划”,推动有红色文化、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推出一批“一地一品”特色文旅产业旗县区。

(九)文化旅游科技带动工程。以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为主,大力培育新兴文旅产业和文化业态,重点文化+科技、旅游+科技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文旅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在破解数字产业、产业数字化方面,要着重突出政策和资源的引导,加快数字传媒、文化创意、数字娱乐、动漫游戏、数字音乐、互联网文化服务等数字产业发展,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平台建设。打造内蒙古音乐小镇。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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