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中国旅游报和文化报宣传服务》市场调研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对外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2-07-2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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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拟开展《中国旅游报和文化报宣传服务》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内容

(一)中国旅游报融媒体平台:一是在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开设“内蒙古专栏”,发布内蒙古文化和旅游相关信息,每日至少更新原创稿件1篇,全年不少于400篇。二是在中国旅游报纸媒进行2个整版宣传,发布自治区旅游业经验和成果。三是开展新媒体宣传指数传播力监测与分析,按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国际新媒体传播力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国内新媒体传播力报告》。

(二)《中国文化报》专版宣传:重点围绕内蒙古文旅系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举措、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乌兰牧骑新风采、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成绩和新特点、国家级非遗项目等六大类进行6个专版宣传,重点突出“两个打造”内容,挖掘内蒙古的中华文化基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二、服务期限

一年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数据采集服务方案,应包括首页搭建框架,宣传内容策划,手机APP和小程序设计方案等。。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tj@163.com。

(三)注意事项

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 系人:苏志刚

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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