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汛期、暑期出游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朋友: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高温、强降雨、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增多。同时,暑期旅游高峰也已来临。为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舒心的旅程,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您:
一、高度关注天气预警,防范极端灾害风险
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了解景区开放状况和临时管制措施。根据天气和安全提示动态调整行程计划,避免在恶劣天气下冒险出行。在山区游览时,特别注意防范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落石、泥石流。不在河谷、泄洪区、行洪道、沟口、低洼地带停留或露营。遇到雷暴时迅速远离高地、水域、空旷地、金属物,无法躲避时,采用低姿态蹲下、双脚并拢方式避险。遇到沙尘暴立即进入室内或背风处躲避,用衣物护住头脸,戴好口罩或面罩。驾车时开启雾灯和示宽灯,减速慢行或就近安全停车。备好防晒物品和防暑药品。高温时段避免长时间户外暴晒,及时补充水分,保证充足休息。户外活动注意防火。
二、严守游览活动规范,远离未开放区域
拒绝“野景点”,绝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缺乏安全设施和保障的区域,如野草原、沙漠腹地、原始林区核心区、无标识山区、边境禁区等,这些区域风险隐患极大,极易发生迷路、失联、被困、遇险等事故。要在正规开发、设施完善、管理到位的景区和指定区域进行游览活动,游览过程中遵循景区导览标识和安全指示牌。
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旅途安全保障
自驾车、乘坐客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出行提前检查车辆状况,避免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在草原、沙漠等复杂路况行驶时,勿擅自驶离道路或进入无路区域,防止陷入草地、沙地。参与漂流、划船、沙漠冲浪、骑马等具有一定风险的项目时,选择正规经营单位。按规定穿戴安全装备(救生衣、头盔等)。仔细听取安全讲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关注场所消防设施和应急通道,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防盗防诈骗。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草原蚊虫较多,注意防护。
四、警惕涉水安全隐患,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在湖泊、河流、水库及水上娱乐项目区域活动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乘坐快艇、游船、漂流筏或参与水上项目时必须规范穿着救生衣。不在无人监护、无安全设施、无救生人员的水域游泳、嬉戏、垂钓或拍照,远离水流湍急、水深莫测区域。未成年人参与涉水活动必须有成人全程有效监护。如遇他人溺水,立即大声呼救并拨打110、120报警求助,切勿盲目下水施救。
五、践行文明有序出游,共护美好生态环境
保护草原、森林、沙漠生态环境,不乱丢垃圾,不碾压草场,不采摘野花,不惊扰野生动物。爱护文物古迹、公共设施,不乱刻乱画,不攀爬触摸。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景区游览或遇突发事件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引导,有序疏散撤离。
游客朋友们,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请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平安出游。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文明的内蒙古旅游环境!
祝您在内蒙古度过一个愉快、平安、难忘的旅程!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