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公共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2-05-2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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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挖掘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我厅在举办优秀节目集中评选的基础上,公布了自治区第二、三届“群星奖”获奖作品。近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61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拟推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门类14个曾获自治区群星奖作品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23日—5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闫利霞  0471-6912799

特此公告。

附:内蒙古自治区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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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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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的公示,
  为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挖掘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我厅在举办优秀节目集中评选的基础上,公布了自治区第二、三届“群星奖”获奖作品。近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61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拟推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门类14个曾获自治区群星奖作品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23日—5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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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附:内蒙古自治区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23日
  

为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挖掘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我厅在举办优秀节目集中评选的基础上,公布了自治区第二、三届“群星奖”获奖作品。近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61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拟推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门类14个曾获自治区群星奖作品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23日—5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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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蒙古自治区推荐第十九届群星奖参评作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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