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信息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发布时间:2022-08-10 10:10
【字体: 打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2]237号)要求,经传承人申报、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拟定朝鲁等4人为长调民歌、马头琴音乐、蒙古族服饰、蒙古文书法等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现对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8月10至16日)。无异议的,将拟提交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自治区专家评审会进一步审核。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公示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0日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1373;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朗读

关于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信息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2]237号)要求,经传承人申报、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拟定朝鲁等4人为长调民歌、马头琴音乐、蒙古族服饰、蒙古文书法等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现对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8月10至16日)。无异议的,将拟提交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自治区专家评审会进一步审核。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公示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0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2]237号)要求,经传承人申报、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拟定朝鲁等4人为长调民歌、马头琴音乐、蒙古族服饰、蒙古文书法等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现对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8月10至16日)。无异议的,将拟提交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自治区专家评审会进一步审核。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长调民歌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公示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0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7812;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