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作者:王阳 发布时间:2021-12-2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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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同意,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印发实施。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文物资源管理系统科技创新、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深化边疆考古研究、促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物安全保障力度。

根据《规划》,到2025年,内蒙古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全区文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资源管理全覆盖、安全督察全周期、法律法规更完备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文物工作成效有力助推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区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跃升,文物机构队伍力量增强、结构优化,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建设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更多实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更加优化。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根据《规划》,到2035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重要价值和独特优势,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区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考古工作管理、文物保护技术和科研水平大幅跃升,文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文物事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文物工作在文化和旅游强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祖国北疆稳定和繁荣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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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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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同意,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印发实施。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文物资源管理系统科技创新、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深化边疆考古研究、促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物安全保障力度。
  根据《规划》,到2025年,内蒙古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全区文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资源管理全覆盖、安全督察全周期、法律法规更完备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文物工作成效有力助推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区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跃升,文物机构队伍力量增强、结构优化,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建设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更多实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更加优化。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根据《规划》,到2035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重要价值和独特优势,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区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考古工作管理、文物保护技术和科研水平大幅跃升,文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文物事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文物工作在文化和旅游强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祖国北疆稳定和繁荣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同意,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印发实施。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文物资源管理系统科技创新、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深化边疆考古研究、促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物安全保障力度。

根据《规划》,到2025年,内蒙古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全区文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资源管理全覆盖、安全督察全周期、法律法规更完备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文物工作成效有力助推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区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跃升,文物机构队伍力量增强、结构优化,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建设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更多实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更加优化。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根据《规划》,到2035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重要价值和独特优势,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区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考古工作管理、文物保护技术和科研水平大幅跃升,文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文物事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文物工作在文化和旅游强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祖国北疆稳定和繁荣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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