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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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主管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的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自治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并推动全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监管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内蒙古文化走出去。

(13)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4)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自治区文物局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3)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推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确定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5)负责推动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

(6)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8)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管理有关工作。

(9)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4年文化和旅游厅系统共计10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包括行政机关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

(一)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内设处室及人员情况

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内设处室15个,文物局机关内设处室4个,单位预算编码205001,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乌兰牧骑事业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综合处、文物督查处、文物保护和考古处、博物馆处。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含文物局)行政编制87人,在职实有人数8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74人。

(二)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单位及人员情况

1.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

内蒙古博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8

内蒙古艺术剧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9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450人,在职实有人数1244人,离休人员12人,退休人员964人。

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工作职能和人员情况如下:

(1)内蒙古博物院,单位预算编码205002,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博物院的陈列、展览及文物藏品的保护征集、管理收藏、修复养护;博物院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开展革命文物调查征集、收藏保护、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开展内蒙古历史文化、院藏文物的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采取预防性保护,确保文物安全;推进智慧博物馆、文物数字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鉴定等。编制人数137人,实有人数117人,退休79人。

(2)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单位预算编码205003,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提供书刊、电子信息、阅览、自学等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免费开放服务;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为基层图书馆提供技术指导及服务;开展文献资料普查及保护利用等。编制人数177人,实有人数169人,离休1人,退休82人。

(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单位预算编码205004,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数字文化馆建设;辅导各盟市群文工作等。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46人,退休38人。

(4)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单位预算编码205005,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文物考古发掘、勘探和研究。编制人数65人,实有人数48人,退休28人。

(5)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单位预算编码205007,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开展艺术理论、非遗保护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承担艺术档案、非遗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艺术研究,编辑出版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相关杂志;开展非遗普查、名录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编制人数61人,实有人数49人,离休3人,退休62人。

(6)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单位预算编码205016,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举办公益性社会展览及其它展览服务;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宣传教育及馆际展览交流活动等。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65人,退休56人。

(7)内蒙古艺术剧院,单位预算编码205023,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创作、演出、推广具有内蒙古文化特色的艺术作品,繁荣发展舞剧、蒙古剧、歌剧、音乐剧、交响乐、民乐、歌舞、曲艺、二人台等艺术形式,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活动,公益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开展艺术创作研究、演出经营、剧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舞美服务等,辅导基层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编制人数800人,实有人数667人,离休8人,退休565人。

(8)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综合保障中心,单位预算编码205029,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电子政务、后勤服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30人,退休28人。

(9)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单位预算编码205030,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等。编制人数60人,实有人数53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6524.74万元,比2023年预算66907.16万元增加9617.58万元,增加14.37%,主要是新增博物院新址搬迁及运行费、博物院文物征集费、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乌兰牧骑创演、群艺馆运行、考古院物业安保费等。

支出预算76524.74万元,比2023年预算66907.16万元增加9617.58万元,增加14.37%,主要原因是新增博物院新址搬迁及运行费、博物院文物征集费、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乌兰牧骑创演、群艺馆运行、考古院物业安保费等。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652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293.75万元,占比85.3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800.00万元,占比1.0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占比0.08%;其他收入2137.70万元,占比2.79%;上年结转结余8233.29万元,占比10.76%。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6524.74万元,包括:本年支出76494.74万元,占比99.96%;其中:基本支出29605.25万元,占比38.70%;项目支出46329.49万元,占比60.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60万元,占比0.73%;年终结转结余30.00万元,占比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453.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93.75万元;上年结转7159.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

(1)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英才”科研项目资金。

(2)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11.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12万元减少28.97万元。主要用于区直文化和旅游单位科研方面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草原英才”科研项目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44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11.01万元增加29.01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厅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377.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5.77万元减少7.9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等支出。

(3)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427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244.85万元增加26.5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单位机构运转、人员开支、场馆运转、免费开放,图书购置等方面支出。

(4)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192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34.24万元增加93.64万元。主要用于展览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场馆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等支出。

(5)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35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49万元增加200万元。主要用于艺术剧院、乌兰恰特剧院大楼运转及乌兰恰特与保利合作运营项目。

(6)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1262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624.15万元增加1004.25万元。主要用于艺术剧院、直属乌兰牧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7)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897.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95.56万元增加2601.4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内蒙古文化馆新馆运行经费、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777.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17.07万元减少739.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相关工作及艺研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9)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9万元减少216.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监督与管理。

(10)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8610.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589.05万元增加1021.41万元。主要用于区直文化和旅游单位文化与旅游宣传推广等各项事业发展。

(11)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584.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47.23万元减少762.7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研究、文物考古工作的调查和勘探、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信息收集整理、文物监测分析和建档宣传等支出。

(12)文物(款)博物馆(项)12333.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877.21万元增加7067.66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博物院(新址)设施设备购置、搬迁及运行经费、博物院场馆运行经费、免开经费、临时展览、人员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13)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970.99万元,比上年预算844.89万元增加126.1万元。主要用于考古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单位运行等支出。

(14)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7.61万元减少545.61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智慧博物馆尾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53.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7万元减少13.39万元。主要用于草原英才人才引进费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3.03万元增加2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工资、物业补贴、绩效奖金等。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1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87.05万元减少69.72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工资、物业补贴、绩效奖金等。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2.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12.25万元增加50.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74.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57.33万元增加16.7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6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剧院工伤生育失业等其他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5.36万元增加1.7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32.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70.25万元减少37.9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2.78万元减少177.6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77.26万元减少35.3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0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95.73万元,公用经费909.52万元。比上年预算29897.06万元减少291.8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高工资职工退休,新入职工资低,平均工资降低,按照编制数生成的人员支出总数减少。

(一)人员经费28695.7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073.39万元、津贴补贴3773.05万元、奖金1678.95万元、绩效工资424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2.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6.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5.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93万元、住房公积金2041.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2.84万元、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17万元、咨询费9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9万元、差旅费1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维修(护)费93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65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工会经费141.5万元、福利费2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0万元、其他交通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离休费264.49万元、退休费1734.16万元、生活补助10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0万元。

(二)公用经费909.52万元,包括办公费76.36万元、印刷费23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2.5万元、邮电费23.04万元、取暖费0.16万元、差旅费36.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2.05万元、会议费7.3万元、培训费30.97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24.86万元、委托业务费36.6万元、工会经费161.19万元、福利费20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97.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6.40万元,比上年预算225.40万元增加631万元,增加279.95%。比上年执行数125.62万元增加730.78万元,增加581.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715万元,比上年预算84万元增加631万元,增加原因是疫情后出国交流活动恢复。比上年执行数42.51万元,增加672.49万元,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预算21.4万元减少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38万元增加16.62万元是按照实际工作计划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比上年预算120万元增加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9.72万元增加4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上年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9.72增加41.68万元,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形成。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各单位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10.96万元减少4.72万元,减少0.16%。主要原因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2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2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98.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4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7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等。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0个,公开绩效目标8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7725.27万元(包含非财政项目支出),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霞     联系电话:0471-6945926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猛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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