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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级...

    2024-01-1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认定与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认定与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非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政策文件,结合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是指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公布,以非遗资源为基础,传承和弘扬独具特色的区域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村镇或街区。第三条  认定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旨在提升自治区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传承弘扬内蒙古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增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非遗旅游高度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第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每3年组织开展一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认定工作。第五条  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认定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行政村镇,可以通过所在地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一)利用自然环境优势,孕育及发展了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形态或生产生活方式;(二)非遗资源较为丰富、特色鲜明,拥有旗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2项,或拥有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至少1项,且传承存续状况良好;(三)非遗保护传承氛围浓厚,有较高的群众认同度和活动参与率,拥有旗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少于2人,或日常参与非遗传承实践活动人数不少于20人,传承人及从业者队伍相对稳定;(四)能够常态化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培训、体验等活动,年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不少于5场次;(五)建有非遗场馆(场所)至少1个,基础设施及传承设备齐全,能够满足非遗传习传播活动基本需要;(六)有专人负责开展非遗保护传承活动,活动经费有保障。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街区,可以通过所在地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自治区级非遗特色街区:(一)四至范围明确,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二)非遗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文旅消费人次及规模较大;建有非遗沉浸式体验空间,营业商户中以非遗为主营的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50%;(三)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通讯情况良好,有满足消费者出行基本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四)文旅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五)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维权便利;近2年区域范围内未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六)所在旗县(市、区)政府重视发展非遗业态经济,合理规划消费场所设施空间布局,营商环境良好,引导市场主体创新非遗消费业态;对申报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制定实施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第八条  跨行政区域的村镇、街区,由所在地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联合申报。第九条  申报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出具的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申请报告,并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申报书》;(二)拟申报的非遗特色村镇、街区获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品一村”示范村镇、旅游景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荣誉的证明文件;(三)有助于补充说明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相关情况的辅助材料,应当包括有关图文和视频资料。第十条  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复核、社会公示,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收到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符合要求的,进行考察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自治区级非遗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议名单,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认定名单。第十二条  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拟认定名单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公示结果,审定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名单,予以公布并授牌。第十四条  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应于每年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实施动态管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3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合格的,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考核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自治区级非遗非遗特色村镇、街区资格,并进行公示。第十五条  对建设成果突出的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在推荐纳入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申报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及申报国家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利用文旅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主流媒体等平台,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举办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不定期组织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风廉政建...

    2023-12-12 朗读

     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物局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3年4月24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动文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正风肃纪常态化、廉洁从政规范化、支部建设标准化,为促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事业高水平融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区直文旅系统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转化为深入推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开展专题研讨、理论测试,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刻理解和系统把握。二、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以及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政治监督的精准落实,加大对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确保“国之大者”在文旅领域落地见效。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三、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聚焦文旅部门“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要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制约高质量发展、阻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既要查找共性、普遍性的问题,更要查找具化、差异化的“个性病”。要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片面理解、机械执行、违规决策等问题,深入开展坚决纠治“三多三少三慢”、只表态不落实、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搞“形象工程”、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把新风尚弘扬在新时代,把好作风带进新征程。五、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    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形成健康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利用文旅载体和艺术形式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举办警示教育报告会,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容错纠错8条意见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切实有效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    坚持厅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协助抓、机关党委统筹抓、各级党组织具体抓,把责任链条拧得更紧、压得更实。要紧盯关键岗位和人员,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建立监督底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梳理机关廉政风险点,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管控。建立健全厅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着力推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让党员干部习惯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七、建设高素质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调优配强纪检人员,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机关纪委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完善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推动机关纪委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开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建立适合机关纪检干部的培训机制,努力实现机关纪委干部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

    2023-12-12 朗读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物局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3年4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202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内直党工发〔2023〕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2023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的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锚定解决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点评指出的三个问题,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推动强基固本,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夯实执政基础,着力深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重点工作(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推动区直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机关党建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统筹调度、跟踪盯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2.抓实“北疆模范机关”创建。一是细化创建举措。对标“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目标要求,对照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能落地。二是突出创建特色。坚持把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作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长期战略任务,与文旅事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找准找好衔接点、着力点。三是严格创建责任。把“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情况作为机关党建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区直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责任,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持续用力、见到实效。力争2023年创建成功“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3.全力服务保障“两件大事”有序推进。一是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发挥机关党建的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文旅事业发展中担当作为,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实践。二是提升服务保障“两件大事”的能力素质。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推动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增强本领,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三是做好考核评价工作。把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标准,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确保区直文旅系统走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和“最初一公里”。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措施》,深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与时俱进。推进落实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建立党员政治生活档案,开展政治家访等工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成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三是抓好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两件大事”等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至少讲1次党课。(二)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5.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深化专题培训轮训。坚持焦点不变、力度不减,集中精力办好三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纪检干部班轮训,区直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确保党员干部全覆盖,参学率达到100%,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抓实干创佳绩”主题宣讲活动,区直文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面对面、互动化、分众化的基层宣讲,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集中力量建设好厅机关宣传走廊,举办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建设为主题的宣传和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等展示活动,用好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各种文化阵地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一是学好用好理论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学好用好《习近平著作选读》和新修订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坚持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是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第一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改进优化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质量。指导好直属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实效。充分发挥“学习讲堂”“学习强国”等载体作用,把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四是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建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年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7.高质高效开展主题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第一方阵”定位,精心谋划自选动作,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引导区直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机关实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创先争优,凝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磅礴力量。8.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压紧压实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修订完善我厅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决守住文化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建立意识形态风险点防控台账,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和问题处置工作。三是深化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强化网络阵地管理,确保工作精准精细、不留死角,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9.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深化群众性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全区乌兰牧骑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编创一批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小戏小品、曲艺节目。广泛开展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书画摄影、群众大合唱、广场舞大赛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真信真用。二是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设计载体抓手,加强宣传阐释,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提升革命遗址、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展览展陈水平,用好红色资源,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教育活动,举办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持续抓好“四史”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三是策划推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主题展览。集中展示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的革命史、奋斗史、发展史,围绕国家象征、语言文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持续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利用乌兰牧骑、群众活动、文旅开发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四是加强高质量文化需求供给。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举办以“启航新征程 幸福中国年”为主题的乡村村晚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深入开展乌兰牧骑“学·创·演”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活动。五是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深化“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丰富拓展“八进社区”志愿服务载体,打造文旅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区直文旅系统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好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开展“好家风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融合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十大行动”。(三)着力推动强基固本,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10.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创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推选“北疆机关党建示范基地”。二是扎实推进以“亮职责任务、晒工作成效、比担当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亮晒比”活动,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三是强化党建业务督促指导,开展半年党建督查。四是抓好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1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实训。创新培训方式,培训精品课程,突出学习成效,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二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督促指导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形成良好梯次结构。三是深化党建工作实绩综合运用。推动将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健全完善关心关爱党务干部工作制度。1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一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党员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政治审查,注重从青年等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进来、组织起来。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做好对老党员、困难党员等群体的关怀慰问工作,增强的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三是严肃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13.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系统宣传宣讲、学习阐释,引导社会组织党员职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覆盖”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厅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和组织生活,适时召开厅管社会组织党建座谈会。三是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在厅管社会组织中延伸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协助指导建立“六个好”社会组织,做实关心关爱党员“五个一”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四)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14.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二是坚决纠治“三多三少三慢”。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片面理解、机械执行、违规决策等问题,坚决纠治只表态不落实、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搞“形象工程”、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三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1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做实做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准确把握用好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和规章制度,重视年轻干部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二是大力推进党内法规宣传宣讲。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党支部廉洁主题党日,邀请“一把手”上廉洁主题党课,创作一批廉洁剧节目,打造机关廉洁文化走廊,打造区直文旅系统廉政阵地。16.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容错纠错八条意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三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查办案件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17.建设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机关纪委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区直文旅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培训教育,提高业务实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五)着力夯实执政基础,扎实做好机关统战工作18.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统战对象的思想政治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领统战对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一期区直文旅系统统一战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讲堂。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战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与统战对象联系制度,开展谈心交流和联谊活动,“一对一”开展思想引导,争取和发展非党领导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支持和组织党外人士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将统战工作融入基层党建日常,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确保基层统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持续做好统一战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以民族、宗教领域为重点,发挥有关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重大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协同处置,进一步巩固全区统一战线和谐稳定局面。1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党在内蒙古地区历史的学习、研究和阐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牢记住“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开展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专题学习。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必修课,在主体培训班次中占比不少于10%。三是着力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打造、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用文艺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内蒙古民族团结故事外宣工作。20.持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向文旅领域蔓延渗透。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的意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等规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遏制宗教渗透蔓延、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共产党员的不能信仰宗教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文化活动、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景点、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等宗教重点领域场所和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宣传阵地的审查审核。对所属各级国有文艺院团在舞台艺术创作、为民演出、参加评比竞赛、研讨会、论坛、培训班及对外对台(港澳)交流演出、演职人员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文艺创作和演出作品、旅游景区宣传介绍等内容的审查把关,坚决杜绝发生涉及宗教问题。加强对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督查管理,持续规范治理宗教场所商业化问题,落实信访举报制度,成立维稳处置队伍,有针对性开展防护保护工作,确保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不发生任何问题。三是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涉宗教活动管理。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开展非法宗教活动集中整治,严防宗教极端思想利用文化和旅游活动进行渗透。21.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鼓励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涉企政策落实和纾困解难工作力度,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22.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调研。二是加强留学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六)着力深化党建引领,持续巩固工会群团工作成果23.持续加强机关工会工作。一是督促指导直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严格落实换届选举,完善组织架构。二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开展审计监督。三是组织参加岗位建功、职工技能培训竞赛等活动,营造弘扬正气、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健步行、乒羽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四是落实保证职工正常福利,扎实开展帮扶解困、医疗互助、女职工关爱等工作,全面推动职工身心健康发展。24.扎实开展团青工作。一是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规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建立巡听旁听机制,创新理论学习方式载体,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引导区直文旅系统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二是激励团员青年建功立业。在全系统开展青春建功“十四五”行动、“青年文明号”品牌建设、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的青春形象。三是落实从严治团工作要求。推进团青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团青组织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团建述职评议考核,做好“智慧团建”信息维护。四是聚焦解决青年团体“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有关服务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青年办实事,有效传递党的关怀。三、组织领导(一)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发挥机关党委主责主业作用。调动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积极性,把落实委员职责体现在机关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形成党建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切实发挥党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26.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考评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考核结果运用落地见效。强化党建引领助推业务提升,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对区直文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三)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27.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建研究工作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分析机关党建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强化党建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围绕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服务保障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引领协同发展等课题,强化有解思维,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手段创新,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共青团...

    2023-12-12 朗读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团委、厅直属各单位团委: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 2023 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聚焦聚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化青春建功“十四五”,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一、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1.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区直文旅系统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走心,引导团员青年增进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2.加强青年理论学习教育。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青年理论学习工作。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团百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论党的青年工作》。举办青年读书会,推介青年读书书目,参加区直机关团工委组织的培训班,着力提升团干部、团员青年理论修养,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3.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大任务,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引导团员青年争当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播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二、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的青春形象4.持续深化青春建功“十四五”行动。全面对标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围绕自治区重大安排,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区直机关交流座谈会,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贡献青春力量。5.持续做好青年文明号申报创建工作。引导团青组织把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体现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深化青年文明号品牌内涵,持续增强青年文明号影响力和凝聚力。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备案和达标认定工作,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推动事业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申报创建全国级、自治区级、区直机关级“青年文明号”,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推动事业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6.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以“双报到”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三城同创”等工作中贡献青春力量,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构建完善常态化、日常化服务模式,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成为一支可靠力量,用担当作为彰显青年时代风貌。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做好筹措社会资源、招募培训志愿者等工作。7.开展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聚焦广大青年在婚恋交友、亲子教育等方面的切身需求,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畅听青年心声,争做青年贴心人,开展青年思想状况调研,举办联谊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青年办实事。三、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坚持不懈加强团青组织自身建设8.持续推进团青组织规范化建设。主动对标党的建设机制成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实现团青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团青组织规范开展换届和新建改建工作。坚持从严治团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智慧团建”系统整顿录入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基础团务工作。9.持续提升团青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和团干部的重要要求,落实新时代团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团青干部提高政治能力、锤炼严实作风。严格落实团委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和团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抓团中央六条规定执行,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团干部队伍。优化团青干部配备,选用政治强、素质好、作风正、热情高的优秀青年从事团青工作。 

  • 关于同意举办2023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2023-09-15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2023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乌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关于举办2023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的请示》(乌海政报〔2023〕53号)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报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签、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同意你市于2023年9月20日至22日举办2023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市并自治区贸促会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9月14日
      

  • 关于同意举办2023年第二十四届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

    2023-09-15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2023年第二十四届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的批复,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你盟报送的《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十四届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的请示》(阿署发〔2023〕92号)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报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签、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同意你盟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8日举办2023年第二十四届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主体及子项目活动名称请慎重使用“中国”“国际”等表述,严禁活动名不副实。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盟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9月14日
      

  • 关于同意举办2023年第二十届河套文化艺术节暨第四...

    2023-09-15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2023年第二十届河套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全市乌兰牧骑艺术节的批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关于申请对2023年第二十届河套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全市乌兰牧骑艺术节进行备案的请示》(巴政报〔2023〕128号)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报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签、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同意你市于2023年9月15日至22日举办2023年第二十届河套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全市乌兰牧骑艺术节。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市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9月14日
      

  • 关于同意举办2023乌兰察布市旅游那达慕的批复

    2023-08-07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2023乌兰察布市旅游那达慕的批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关于举办2023年乌兰察布市旅游那达慕的请示》(乌政发〔2023〕84号)及补充材料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经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签、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同意你市于2023年8月12日至18日,在四子王旗举办2023乌兰察布市旅游那达慕,期间同步举办四子王旗第二十七届那达慕。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引流,带动消费,线上线下加大旅游、文创产品消费体验。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市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8月4日
      

  • 关于同意举办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建校20周年纪念活动...

    2023-08-07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建校20周年纪念活动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举办20周年校庆活动的请示》(内教报〔2023〕49号)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庆典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报请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同意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于2023年9月10日举办建校2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厅并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8月4日
      

  • 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敕勒川草原文化节暨第二十四届...

    2023-08-07 朗读

    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敕勒川草原文化节暨第二十四届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委、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关于举办第三届敕勒川草原文化节暨第二十四届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的请示》(呼党报〔2023〕31号)收悉。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等中央、自治区关于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初审,并经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签、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同意你市于2023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举办第三届敕勒川草原文化节暨第二十四届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谋划工作、开展活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精心策划,加大引流消费。
      二、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方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办节。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确需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含离退休领导同志)出席的,请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邀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来华事宜的,请按外事管理规定另行向外事部门报批。涉及评奖的,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请严格遵循“谁提请、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防火、防暴、防踩踏等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请你市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规范举办相关活动,严禁随意变更活动主体、内容、项目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同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请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自治区专项组报送活动总结。
      专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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