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大厦公共区域文化长廊提升改造项目》市场调研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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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开展《文化大厦公共区域文化长廊提升改造项目》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内容

依托文化大厦公共区域,展示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个集文化底蕴、科技创新、现代化办公为一体的公共文化交流的办公空间。设计内容突出文旅厅主责主业,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物保护利用、旅游资源等内容。

二、服务总体要求

1.内容:将二、三、四、五层按照四块主题进行划分,表达不同的主题与内容。

2.视觉:用装饰构造手法配合展陈内容营造空间效果,用几种色块表现各部分主题,用灯光营造氛围、靠艺术装置和展品来展现文化与细节。

3.听觉:多媒体数字展示,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展示手段,塑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展现方式。

4.理念:将展陈内容与空间构造相结合,传统的静态展示手法与多媒体数字展示相结合,做到整体统一,重点突出。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在展示设计中,从内容、多媒体展项、艺术展品、空间布局、建筑材料等方面进行协调规划,秉承整体统一、突出个性,对展示主体进行艺术美化。

2.展陈在室内空间中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属性,需要以含蓄并且明确的设计来展现空间设计和所传达的展陈信息,展品有自己的独有的文化修养和艺术氛围。

3.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准确记列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项目名称、单位,数量。

4.设计展纲和展示宣传内容、形式、文字、图片等需要相关专家、领导根据现场位置等情况最终决定。

5.体现功能要求,质量要求、资金合理使用三者的统一性。

6.时限要求:2023年5月30前完工。

7.保密要求: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项目产生数据、文字,未经许可不得外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意向单位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报价明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税费等)(加盖单位公章)。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文件须在2023年3月27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jgdj@126.com

(三)注意事项

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系人:呼和    联系电话:0471-6968152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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