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新浪微博宣传项目的市场调研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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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拟开展2024年新浪微博宣传项目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内容

   新浪微博媒体宣传服务

二、服务总体要求

(一)基本需求

为全方位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北疆文化厚重亮丽底色,积极维护内蒙古文旅形象,扩大内蒙古文旅系统政务账号的正面宣传影响力,围绕内蒙古文旅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官方账号运营维护、重点活动策划、舆情风险研判及风险防范等方式,推动内蒙古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目标

一是加强传播内容互动性,通过新颖以及有创意的原创文章提升粉丝的兴趣度。用多彩的图画和文字讲述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交融的故事,用新媒体视频及图片传达独特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绚丽多彩少数民族文化等。形成官方媒体与新媒体的互动,加深网友对于内蒙古文旅资源多样性的了解以及提升对于内蒙古的兴趣度。二是利用平台功能,制作主题活动。有效利用旅游,摄影等大v资源制作内蒙古特色旅游主题活动。让不同需求的粉丝们可以通过微博矩阵分享观赏景色了解内蒙古和爱上内蒙古。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时间

2024年6月-2025年6月

(二)项目内容:

1.共计发稿不低于5000篇,制作发布原创内容不少于100条,其中阅读量突破1000万的内容一条,单条视频观看量不少于100万的一条,其他内容阅读量超100万+的不少于10篇。使文旅厅账号涨粉至150万。

2.策划完成“赏北疆之美 探北疆文化”主题活动,4次登上新浪微博热搜,策划完成“万里茶道”主题活动,打造出一个千万阅读量话题。

3.提供全网人工舆情监测服务。

4.按月编制制作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舆情月刊、内蒙古文旅系统新媒体考核报告,按季度制作内蒙古文旅口碑点评季报,制作年度内蒙古文旅舆情数据分析报告。

5.组织内蒙古文旅系统相关舆情处置人员参加政务舆情及政务新媒体运营培训5次。

6.全年信息舆情研判分析汇总、全年重大事件舆情引导、涉及虚假、诽谤三类舆情干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宣传内容计划及舆情处理服务内容。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533771941@qq.com。

(三)注意事项

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系人:乌兰

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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