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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自治区文物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专家库遴选工作。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核及自治区文物局局务会审议,拟定首批拟入选专家共65人,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二、受理方式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471-6968239联 系 人:张猛慧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特此公示。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专家库首批拟入选专家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2026年1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 各盟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内蒙古博物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2〕1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申报工作,经各盟市上报、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革命文物名录》,现予以公布。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革命文物名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2025年12月31日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为了进一步提升内蒙古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丰富旅游业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认定指南》等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盟市推荐、专家材料初审和实地评定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第41次党组会研究同意,拟认定包头市融大九里温泉度假村、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敖鲁古雅康养基地、赤峰市宁城县道须沟山水休闲旅游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三河缘景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度假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家惠欢乐世界旅游区6家单位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5年12月26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资源开发处,电话0471-6944346)。
2025内蒙古旅游品牌评定结果来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全国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经各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4A、3A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评定结果公告如下:一、4A级旅游景区(一)呼和浩特市1.土城子考古遗址公园2.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3.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4.将军衙署博物馆5.大盛魁博物馆集群6.南湖湿地公园景区(二)包头市7.包钢工业旅游区(三)呼伦贝尔市8.呼伦湖旅游景区(四)兴安盟9.阿尔山口岸景区10.中影制作基地11.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通辽市12.蒙古王工业旅游景区(六)赤峰市13.大光顶子旅游景区(七)锡林郭勒盟14.正镶白旗星空文化旅游营地(八)乌兰察布市15.明星沟旅游区(九)鄂尔多斯市16.甘霖乌素旅游区(十)巴彦淖尔市17.川井苏木国防小镇旅游景区二、3A级旅游景区(一)呼和浩特市1.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2.燕京啤酒工业旅游景区3.好汉山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4.丰州故城景区5.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6.托克托县耕稼陶渔旅游景区7.哈达门景区8.武川博物馆(二)包头市9.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10.包头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三)呼伦贝尔市11.中国冷极村12.草原在这里景区13.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景区14.三河牛文化景区15.牙克石市凤凰山滑雪场(四)兴安盟16.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17.黑羊山旅游度假区(五)通辽市18.科尔沁区和佑农业景区19.库伦旗博物馆(六)赤峰市20.桦木沟景区21.道虎沟古生物化石遗迹园区(七)锡林郭勒盟22.多伦县山西会馆23.乌拉盖玉龙湾草原风情摄影文化旅游基地(八)乌兰察布市24.四子王旗博物馆(九)鄂尔多斯市25.夜鸣沙旅游区(十)巴彦淖尔市26.金马湖畔旅游度假区27.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28.风蚀冰臼地质公园景区(十一)阿拉善盟29.阿拉善右旗额日布盖峡谷旅游区三、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一)赤峰市1.热水塘温泉旅游度假区(二)阿拉善盟2.腾格里沙漠旅游度假区四、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呼和浩特市1.清屿林夕房车营地(二)呼伦贝尔市2.中国达斡尔民族园“索伦故里”自驾营地(三)兴安盟3.巴彦查干山景区知行山野露营地(四)通辽市4.塞外神泉自驾车露营地5.宝古图自驾车露营地(五)乌兰察布市6.滨河康旅房车营地特此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12月16日
关于公示2025年度第六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 按照《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关于印发〈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1家旅行社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304室或315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6356742。附件:2025年度六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1.赤峰环游旅行社招徕境外75个团1465人,奖励 21.975万元。
关于公示2025年度第五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 按照《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关于印发〈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7家旅行社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304室或315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6356742。附件:2025年度第五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
关于对2025年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切实推动高品质旅游产品打造和“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工作部署和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3A、4A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评定。同时,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盟市推荐,专家初审及实地复审,厅党组会议审定,拟将相关评定及复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受理电话:0471-6945826,15661255597。受理邮箱:287744842@qq.com。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3A、4A级旅游景区公示名单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公示名单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公示名单4.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公示名单5.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公示名单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进行社会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7个工作日)。二、公示要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受理时间:9:0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联系电话:0471-6966055 6962100附件: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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