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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首批研学旅游服务商...

    2024-03-28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首批研学旅游服务商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服务商遴选方案工作通知》,经市场主体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专家评审和申报主体线上汇报,拟确定87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研学旅游服务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自2024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传真:0471-6968787电话:0471-6946690电子邮箱:709789835@qq.com   附件:拟入选首批自治区级研学旅游服务商名单.pdf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28日

  • 2023年度第二批“引客入内蒙古”奖励政策申报材料...

    2024-03-27 朗读

    2023年度第二批“引客入内蒙古”奖励政策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3年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奖励实施方案及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人内蒙古奖励政策顺延及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专列、包机定制服务专项奖励政策》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申报企业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6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可继续按要求自愿申报。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304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附件:第二批“引客入内蒙古”奖励政策拟奖励名单.pdf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25日

  •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2024-03-15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一、征集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二、征集内容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古文化遗址:主要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中遗留下来的痕迹。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窑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古墓葬: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一般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古建筑:主要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一般包括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类型。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一般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址)、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其他:主要指文化景观,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三、征集要求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四、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五、征集方式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索信息。(二)电子邮箱: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发送至nmgwwbhc@163.com。(三)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四)联系电话:0471-6968239 15354876622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上方式提供线索,相关线索经核查认定且被文物部门登记为文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15日

  • 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单的公示

    2024-03-08 朗读

    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65号)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依据遴选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按照各地提交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了综合评定。拟推荐兴安盟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尹海燕、内蒙古博物院李雅洁、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于京和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谭志鹏4名同志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3月14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资源开发处,电话兼传真0471-6944346)。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8日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自治...

    2024-03-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有关自治区机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发展,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我厅将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及名额符合下列条件的盟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以被推荐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北疆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四)体现中华民族创造力、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现实;(五)从2023年12月31日前列入盟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各盟市推荐申报数量不多于15个,其中扩展项目占比不超过30%;自治区机关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数量总计不多于15个。同等条件下,重点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和打造北疆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全民富裕的项目。二、推荐申报程序及材料(一)遴选项目。申报地区提出申请,盟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非遗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通过盟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社会公示(建议7天)无异议后,报盟市级人民政府同意。(二)报送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包括:1、推荐申报函。盟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本地区申报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函,主要包括:(1)盟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的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3)正式公布的盟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文件(含名单并备注好推荐申报项目);(4)推荐申报项目社会公示情况截图;(5)盟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或批件。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三)审核报送材料。非遗处组织对报送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修改。材料审核从7月22日至8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补充修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三、工作要求做好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我区非遗事业可持续传承发展。各盟市、各单位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各项工作。(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及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三)认真准备,及时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推荐申报工作。(四)注重程序,听取意见。申报期间,各盟市、各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自治区机关部门参照以上程序组织本部门的推荐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梁鑫华,0471—6962100内蒙古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诺敏,0471—6904855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路32号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邮    编:010020附件:1.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2.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3.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报送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2月29日

  • 因公出国(境)公示

    2024-02-27 朗读

    因公出国(境)公示, 应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俄罗斯“世界无国界”旅游协会邀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章仿秋同志、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高金荣同志拟于2024年3月15日至19日赴莫斯科、圣彼得堡参加2024年莫斯科国际旅游交易会,开展青少年研学、文化交流等合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471-6946677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2月27日

  • 关于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2024年元宵晚会平台文旅...

    2024-02-22 朗读

    关于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2024年元宵晚会平台文旅宣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项目名称:关于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2024年元宵晚会平台文旅宣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文化和旅游厅形象宣传片、晚会宣传片、海报 、晚会节目短视频(拆条)、晚会预热短视频、晚会口播、晚会大屏字幕、晚会鸣谢字幕、角标字幕。预算金额:50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内蒙古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台控台属全资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一号三、公示期限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人:萨日娜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联系电话:0471-6946677六、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 关于2023年全区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团队...

    2024-02-19 朗读

    关于2023年全区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志愿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示范引领,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我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评选了一批在2023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中社会反响较好、工作成效突出的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和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2月19日—2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联系人及电话:闫利霞  0471—6912799  邮箱:nmwhtswc@163.com附件:2023年全区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志愿者公示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2月19日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布第二批自治区传...

    2024-02-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布第二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为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要求,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特色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促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经2024年1月17日第二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托克托面塑等71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列入第二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予以发布。附件:第二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2月7日

  • 因公出国(境)公示

    2024-02-02 朗读

    因公出国(境)公示, 应泽西岛政府、爱尔兰华协会邀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张文俊、董丽君、苏志刚同志拟于2024年2月14日至21日带领呼和浩特市歌剧舞剧院人员,赴科克市、都柏林市、泽西岛开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6946677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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