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第二十届群星奖作品的公示
为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挖掘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25〕26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第二十届群星奖参评作品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5〕169号)要求,经全区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拟推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门类18个作品参加第二十届群星奖复评、终评,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26日—5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闫利霞 0471-6912799
邮箱:nmwhtsw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推荐参评第二十届群星奖作品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