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的通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作者:博物馆处 发布时间:2023-02-0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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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文物博函〔2022〕863号)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格局,保障人民群众文物收藏鉴赏基本权益,我局指定内蒙古博物院、鄂尔多斯市博物院、赤峰博物馆等13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面向本自治区民间文物收藏者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现予以公布,鉴定具体事项请关注各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2月7日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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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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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的通告,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文物博函〔2022〕863号)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格局,保障人民群众文物收藏鉴赏基本权益,我局指定内蒙古博物院、鄂尔多斯市博物院、赤峰博物馆等13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面向本自治区民间文物收藏者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现予以公布,鉴定具体事项请关注各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2月7日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文物博函〔2022〕863号)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格局,保障人民群众文物收藏鉴赏基本权益,我局指定内蒙古博物院、鄂尔多斯市博物院、赤峰博物馆等13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面向本自治区民间文物收藏者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现予以公布,鉴定具体事项请关注各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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