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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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亚洲旅游交流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董丽君、乌兰同志拟于2024年1月6日至11日赴香港、澳门,对接2025年内蒙古与港澳交流合作相关事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471-694667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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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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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公示, 受亚洲旅游交流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董丽君、乌兰同志拟于2024年1月6日至11日赴香港、澳门,对接2025年内蒙古与港澳交流合作相关事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471-6946677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31日

受亚洲旅游交流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董丽君、乌兰同志拟于2024年1月6日至11日赴香港、澳门,对接2025年内蒙古与港澳交流合作相关事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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