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及文旅强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服务文旅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决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课题面向全区各大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推荐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对申报课题进行初评,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10项。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结项评审中申请延期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课题成员不可申报本年度课题。正在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研究的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5.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人员不能参加项目申报。
(二)选题要求
经选题征集,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已列出推荐选题方向(附件1)。本年度共委托研究课题60个,其中重点课题1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一般课题2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青年课题30个,每个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1.重点课题:课题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结项时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并被政府部门采纳;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公共服务、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等相关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并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2.一般课题:聚焦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意义,通过研究成果能够切实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重点工作,有助于实现文旅行业晋位升级。
3.青年课题:鼓励支持从事文旅工作或研究的青年人才(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负责的课题项目。申请人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明确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研究成果着力解决文化旅游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突出对当前工作提升的指导、借鉴作用。
(三)成果要求
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重点课题字数5万字以上,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字数约为1万字—3万字,并提供查重报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出版(发表)时须注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字样。
(四)时间要求
委托研究项目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二、申报流程
课题负责人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版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gwltkjc@163.com,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邮寄至: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32号文化大厦409室。请于5月2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音、李春阳
电话:0471-6946660
邮箱:nmgwltkjc@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32号文化大厦409
附件:
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
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