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2023-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第一批次认定合格的公告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相关规定,自治区文物局对全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开展2023——2024年度年检审查工作。经审核,以下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认定合格,现予以公告。
以上单位应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区文物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