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66724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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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函〔2021〕25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4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1-66724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函〔2021〕253号
- 成文日期2021-08-1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答复
付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非国有博物馆展览内容审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了《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加快提升博物馆提高办馆质量、完善扶持政策。
您所提强化非国有博物馆展览内容审查的提案相关建议,我们表示赞同。
自治区文物局根据自身职能,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博物馆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地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并根据我区博物馆事业发展特别是非国有博物馆的快速发展趋势,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依法加强内部管理。非国有博物馆办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藏品、展览、教育活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办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坚持正确的办馆方向。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社会服务和意识形态管控,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展览主题和内容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积极发挥博物馆联盟的作用,探索建立馆藏资源共享机制,打破博物馆地域、级别、属性限制,鼓励资源丰富的国有博物馆通过联展、巡展、借展等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充实陈列展览,积极推进非国有博物馆间的沟通协作与资源整合。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根据非国有博物馆的实际需求,在展览策划、社会教育、开放服务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和技术扶持。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我区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全国文博人才培训体系,积极推动将非国有博物馆职称评定纳入文物博物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范围,定期举办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及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班。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博物馆挂职、访学,探索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到有需求的非国有博物馆,帮助提升藏品鉴定、保护修复、展览策划等业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