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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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65号)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依据遴选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按照各地提交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了综合评定。拟推荐兴安盟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尹海燕、内蒙古博物院李雅洁、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于京和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谭志鹏4名同志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3月14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资源开发处,电话兼传真0471-6944346)。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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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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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65号)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依据遴选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按照各地提交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了综合评定。拟推荐兴安盟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尹海燕、内蒙古博物院李雅洁、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于京和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谭志鹏4名同志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3月14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资源开发处,电话兼传真0471-6944346)。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8日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65号)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依据遴选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按照各地提交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了综合评定。拟推荐兴安盟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尹海燕、内蒙古博物院李雅洁、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于京和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谭志鹏4名同志参评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3月14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资源开发处,电话兼传真0471-694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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