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12-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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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旗县区人民政府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审,拟确定包头市青山区正翔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湿地景区及其配套休闲旅游街区等14个集聚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  

传真:0471-6968787  

电子邮箱:nmgwltcyc@126.com    

附件:拟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25日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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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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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旗县区人民政府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审,拟确定包头市青山区正翔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湿地景区及其配套休闲旅游街区等14个集聚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  传真:0471-6968787  电子邮箱:nmgwltcyc@126.com    附件:拟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25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旗县区人民政府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审,拟确定包头市青山区正翔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湿地景区及其配套休闲旅游街区等14个集聚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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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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