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北疆非遗数字馆”建设》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现对《“北疆非遗数字馆”建设》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意见。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而独特,是人民群众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结晶,它承载着民族文化的赓续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为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了内蒙古非遗保护成果数字转化,更好地讲好北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故事,促进非遗数据社会开放,提升其传播广度,突破传统时空限制,将运用数智技术赋能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火起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建设“北疆非遗数字馆”项目。
(二)项目概述
1.“北疆非遗数字馆”是对一期“内蒙古非遗数字馆”(http://app.peoplewz.cn/tour/2915d522becb7281)进行完善更名,并运用数字孪生2.0 技术,虚拟现实(VR)、三维建模、虚拟主持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10个类别300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350位自治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子厅进行数字化展示。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北疆非遗数字馆”沉浸式体验馆建设需通过采取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文化体验场景化、平台化应用、智能化建设,有效地推动北疆文化的数字化发展,实现文化产业的创新和转型。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规划及要求:
“内蒙古非遗数字馆”是对106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69位国家级传承人进行了集中展示。二期“北疆非遗数字馆”子展厅建设要结合数字技术优势对一期项目“内蒙古非遗数字馆”进行升级完善,对内蒙古非遗10个类别300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350位自治区级传承人进行宣传展示。采用数字孪生技术通过高精度3D建模、数字虚拟模型搭建、数字储存、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技术,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进行数字转换、场景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及虚拟主持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数字转化与共享,进一步提升北疆文化的可视性、互动性和体验感,推动内蒙古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更多的受众知晓和了解。
(1)前期策划:对“北疆非遗数字馆”项目的整体规划,对项目的栏目、风格等整体的策划服务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技术开发:整个项目的数字化底层系统开发、交互系统开发、720全景渲染、全景虚拟技术、三维模型、动画等。
(3)设计制作:美术设计、展馆灯光设置、虚拟展馆与展厅空间设计、展区规划、各展厅功能划分、浏览路线设计、展览风格整体设计、图文图解、音乐制作、视频加工等。
(4)系统方面:包含数据部署、系统部署、导航系统、程序测试等。
(5)硬件支持:需要配备项目所需的主服务器和备服务器。
(6)代表性项目子厅:
1.项目展示与介绍:对300个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进行数字化展示。对每个项目专门建设子厅进行数字化展示,展示内容包含项目的历史背景、工艺流程、技艺特点、艺术价值等方面的介绍,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给用户。
2.虚拟体验与互动:运用虚拟现实(VR)、裸眼3D等技术,为用户提供虚拟体验场景,让用户仿佛走进真实的展馆,亲身感受内蒙古非物质文化的魅力。同时设置互动环节如在线课堂等,增强用户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2)传承人子厅:
传承人风采展示:对350位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进行数字化展示,包括非遗传承人的生平事迹、艺术成就、代表作品等,展现传承人的精神风貌和技艺风采,让用户更好地了解非遗传承人的故事、成就和技艺。
2、功能要求:
(1)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对内蒙古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记录,包括传统技艺、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等。
(2)建设一个集中、系统的北疆非遗数字化档案库,将采集到的各类非遗数据进行分类存储、标注和索引,方便查询、检索和管理,实现北疆非遗文化的永久保存和可持续利用,同时也为研究者、保护者和传承者提供便捷的数据支持。
(3)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内蒙古非遗项目进行数字化展示,通过生动的视觉、听觉和交互体验,让观众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1.PC 端界面:设计简洁明了的前端界面,提供非遗资源库、传承人风采、互动体验等板块的访问入口。设置详细导览,方便用户快速找到感兴趣的非遗项目或传承人。
2.移动端兼容:开发适用于 iOS 和 Android 系统兼容的功能和服务。
3、技术要求:
(1)安全性:“北疆非遗数字馆”系统应具备正常运营的防范系统和措施,确保系统数据和信息安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可扩展性:“北疆非遗数字馆”建设搭建系统设计能够具有很强的扩展能力,以适应新业务的发展。
(3)标准性和开放性:所有程序及接口具有统一的标准,使程序和系统具备优异的可移植性,平台设计严格遵守国际标准。
4、运营要求:
(1)数字馆应具备与现代科技、时尚设计等相结合的能力,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以“北疆非遗数字馆”内容为核心,通过多平台内容分发和传播,提升“北疆非遗数字馆”平台影响力和覆盖面,传播力在一期的基础上突破5000万。
三、项目建设周期
自中标之日起算,建设周期为100天。
四、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
项目控制最高概算11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1.意向单位应设计并提供有关“北疆非遗数字馆”建设策划案。方案应符合内蒙古整体文化背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
2.意向单位投标价格包含创意策划费、场景设计费、设计制作费、平台运营费、劳务费、差旅费、制作费、税费、利润等相关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项目策划、场景设计费、劳务费、制作费、税费、利润等)(加盖单位公章)。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要求
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513728211@qq.com。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
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 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