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以市场化思维开发“大文创”
作为文化文物单位开展“公益+市场”运营模式试点单位,内蒙古博物院通过科学规划、机制创新,携手社会化力量开发馆藏资源,以市场化思维发展“大文创”,成功探索出一条“以文创收、以收养文”之路。自2025年6月20日新馆开放以来,参观人数突破240万人次,外地游客占70%,文创收入3600多万元,2026年元旦期间文创产品单日销售额最高达21万元,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让内蒙古文化资源实现了多途径、多维度创造性转化,已成为新馆开放的人文亮点。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内蒙古博物院按照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和发达地区博物馆的经验,对公共空间进行规划布局,根据观众流线,最大限度地利用“边角”、过渡展区,打造了文旅纪念品、非遗美食、影视演艺、展览体验、数字艺术等11个“小而美”空间。依托相邻的基本展陈、临时展览,挖掘文物内涵,运用创意设计,集成最新技术,营造互动场景。目前,在售文创产品涵盖文物纪念品、工艺品、非遗类、数字化类等16大品类,在售文创产品超7000款,新增上架产品约4300款,累计销售总量近100万件。文创店不再是简单的纪念品商店,而成为观众沉浸式体验历史文化的“最后一个展厅”,成为内蒙古博物院阐释与传播文化内涵的重要一环。
强化有解思维,创造性落实相关政策。争取党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依据2021年文旅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和2022年财政部牵头印发的《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明确内蒙古博物院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在坚持公益性前提下的有偿活动,属于职责范围、事业性活动,不属于经营性活动,通过成本补偿原则进行收费,取得的净收益不属于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其中不低于70%用于事业发展、不超过30%用于人员激励,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极大地释放了单位发展潜力。
吸引社会力量,探索合作开发文创模式。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委托专业机构,面向全社会择优选择文创研发机构。采用“品牌授权费用+销售收入分成”的合作模式,并开拓淘宝店铺、小红书账号等线上销售渠道,形成品牌联合、跨界融合、资源聚合的跨越式发展。现已分三批招募文创合作企业16家,其中外地企业12家,全部在呼市注册了全资子公司。文创销售收入纳统,税收全部缴纳当地。建立文创产品开发机制,从文创产品开发类目类别、意识形态、外观样式进行严格审核。搭建内蒙古博物院文创研发基地,组织设计类高校师生进行交流洽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了在当代的使用以及传播、传承价值。
建立品牌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内蒙古博物院新址形象标识(LOGO)已完成全国征集,并注册启用,并探索“内博文创”品牌体系,建立了“龙首灶”等子品牌,并在店铺装修、文创设计、产品包装上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启动院藏资源价值评估,制定文物数字资源价值评估方案,开发完成配套管理软件,对1万幅文物高清图片、1500件(套)文物三维信息进行了梳理,系统评估文物再创作的知识产权价值,积极推进数字版权注册登记保护。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吸引并授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发文创产品。
推动收入反哺主业,实现两个效益双赢。将市场化运作文创产品销售分成收入,用于财政经费难以完全保障的国外展览引进、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增加社教活动频次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形成“以文创收、以收养文”的良性循环。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打造了“融铸北疆”内蒙古通史展、“故塞同风——长城及长城地带的文化交融”等10个基本陈列基础上,推出了“明清颜色釉瓷器展”“甘肃彩陶文化展”“红色货币展”“内蒙古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等临时展览。同时,引进了“古希腊之美”“波斯文化艺术瑰宝展”等国外大型展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领略国外精品宝藏。在“N探空间”“M想学堂”等教育空间开展“妙探博物馆”“内博文创坊”“小小讲解员”等活动,在节日期间开展“盛装庆中华”“丝路对话过新年”“内博夜未央”等延时夜场活动,营造多维度互动场景,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双向赋能,进一步增强了内蒙古历史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