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2009年)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推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神话等111个项目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格萨(斯)尔等27个项目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进一步推动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