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公布解决项目审批卡点专项工作成果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解决项目审批卡点专项行动方案》(内办字〔2025〕56号)部署,为巩固文物领域审批改革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利企惠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现统一规范、集中公布自治区文物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作成果如下。
一、减材料:只保留必要材料,取消冗余证明
明确取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或有关说明材料”“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统一代码”等非必要材料,通过部门内部数据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无需建设单位额外提交。
二、减环节:跨区域统一受理,杜绝多头对接
制定跨区域项目受理规则:项目用地跨旗县的,由盟市文物部门统一受理;跨盟市的,由自治区文物部门统一受理,受理后内部协调相关区域部门联审,建设单位无需逐一对接。
三、减时限:精准压缩周期,明确时限节点
三级文物部门审批时限从6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23个工作日,两级部门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均不含特殊审查环节。
特殊环节(跨区域文物数据库核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明确各环节最长耗时,杜绝拖延。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6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系统内上下级联审联批事项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