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来源:自治区文物局文物督察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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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9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6月3日,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赤峰市两级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藐夷通报赤峰法院近五年来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情况。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晨飞宣读《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近年来,赤峰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支持文物行政执法,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2019-2023年,赤峰市全市法院共审理妨害文物管理罪案件51件,审结48件,判处罪犯155人;审结行政非诉复议审查案件11件。 

赤峰市境内共有文物遗址遗迹7340处,四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古长城遗址1054公里,赤峰市文旅部门联合法院系统在遗迹遗址集中的旗县区开展主题宣讲,详细告知文物和文化遗址的基本常识,结合典型案例解读盗掘文物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和面临的行政处罚,引领人民群众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积极同文物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让“摸金校尉”无所遁形。

下一步,赤峰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将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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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自治区文物局文物督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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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在第19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6月3日,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赤峰市两级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活动正式拉开序幕。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藐夷通报赤峰法院近五年来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情况。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晨飞宣读《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近年来,赤峰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支持文物行政执法,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2019-2023年,赤峰市全市法院共审理妨害文物管理罪案件51件,审结48件,判处罪犯155人;审结行政非诉复议审查案件11件。 赤峰市境内共有文物遗址遗迹7340处,四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古长城遗址1054公里,赤峰市文旅部门联合法院系统在遗迹遗址集中的旗县区开展主题宣讲,详细告知文物和文化遗址的基本常识,结合典型案例解读盗掘文物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和面临的行政处罚,引领人民群众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积极同文物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让“摸金校尉”无所遁形。下一步,赤峰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将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

在第19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6月3日,赤峰市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赤峰市两级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藐夷通报赤峰法院近五年来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情况。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晨飞宣读《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近年来,赤峰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支持文物行政执法,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2019-2023年,赤峰市全市法院共审理妨害文物管理罪案件51件,审结48件,判处罪犯155人;审结行政非诉复议审查案件11件。 

赤峰市境内共有文物遗址遗迹7340处,四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古长城遗址1054公里,赤峰市文旅部门联合法院系统在遗迹遗址集中的旗县区开展主题宣讲,详细告知文物和文化遗址的基本常识,结合典型案例解读盗掘文物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和面临的行政处罚,引领人民群众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积极同文物犯罪违法行为作斗争,让“摸金校尉”无所遁形。

下一步,赤峰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将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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