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发布时间:2023-05-25 15:52
【字体: 打印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非遗函〔2023〕13号)要求,我厅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考核评估、审核、复核、党组会议研究,拟定优秀人员14人,合格人员54人(见附表)。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5月25—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5日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1373;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朗读

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非遗函〔2023〕13号)要求,我厅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考核评估、审核、复核、党组会议研究,拟定优秀人员14人,合格人员54人(见附表)。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5月25—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5日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非遗函〔2023〕13号)要求,我厅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考核评估、审核、复核、党组会议研究,拟定优秀人员14人,合格人员54人(见附表)。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5月25—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5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蒙ICP备19004083号

联系我们:0471-6967812;mail@nmgwlt.cn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5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