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下载。咨询反馈电话:69678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围绕全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文艺精品创作、旅游环境等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新提升。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二是根据自治区政府“放管服”要求,立足文化和旅游厅新成立后职能变化实际,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开行政审批权力11项、行政处罚14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项,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三是做好艺术创作、乌兰牧骑、公共服务、全域旅游、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保护利用、旅游景区管理等文化旅游重要领域、重点专项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一是积极做好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2020年以来,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头条号和网站发布一张图读懂《2020年乌兰牧骑工作方案》等政策解读产品4条。发布14条政策文件(含以国家、自治区、我厅名义印发的文件)。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矩阵建设要求,优化微信文章美工设计,引导群众“点赞”和“转发”。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政务网开设在线访谈、投诉举报、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专栏,加强与群众交流。2020年网站回应网民在线咨询94条。
(三)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门户网站对文化旅游机构设置情况、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自治区级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评定、行政权力下放等党组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2020年,针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栏目设计、页面编排,组织进行了33次修改,实现了网站行政审批服务与“自治区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二是做好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1807条。设置了景区、旅行社、图书馆等文化旅游资源专栏,方便群众查询文化旅游资源信息,创新设置了6个网站专栏。在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节日节点,发布了大量提示、警示、科普、教育信息,制作MG动画,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游、安全出行。同时设置了知识库专栏,将一些办事指南、场馆设立流程政策解读等群众最关心、最常需要检索的内容集中公开,方便群众快速查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设置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123条。三是创新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头条号,每工作日推送信息。2020年除政务网站外各平台共发布信息4519条左右。
(五)加强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明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公开范围、流程、时限、责任处室,为区直文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力度,建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处室考核和直属单位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区直文旅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重视。举办“全区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员(网评员)暨网站工作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统筹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公众对文化旅游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发布不及时、发布渠道和方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等。2021年,我厅将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惠民信息和改革信息的发布力度,展示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建设成果,方便人民群众利用政府信息开展生产生活。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文件发布”到“惠民发布”的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以稳健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厅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在加强主动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加大信息发布、强化工作规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旅游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的政府信息资讯。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无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