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lt.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电话:0471-6967812,邮箱:mail@nmgwlt.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准确公开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任务。发布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持续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绩效评价、资源名录、财政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受捐款款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文化和旅游系统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
二是常态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厅通过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8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9件。设立了专员盯办信息发布,健全了信息员发布与调度机制。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展厅、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各类热点话题,制作了14个网站专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提高答复的精准度。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受理网友互动59件,均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22年,我厅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0件。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三是加强全区文旅系统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认真开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50件。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产品制品推广。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三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立了聚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文件库,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做好文化和旅游场所等疫情防控措施、出行提示发布工作。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回应关切5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重建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其中法定主动栏目下设了28个子栏目。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三是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做好政务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实施了网站无障碍访问升级和适老化页面适配改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建立了工作专班,实施,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不规范用语208条,删除错误链接23处。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文化和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22版)》。实施了2次直属单位信息发布平台专项核验,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和指导;联系盟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进行了政务公开指导。加强厅本级网站和直属单位网站常态化监管,以日常监测推动网站工作落实到位。开展培训,提升区直文旅系统网站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75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政策解读、数据开放等重点工作力度不强、服务及许可、处罚事项缺项等问题,本年度重点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全面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提高政策公开质量。设立了政策文件专栏。实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调度、指导盟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工作,重点完善办事指南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样表下载等内容。
三、采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制作政策解读产品,提供用户的阅读效率,使政务信息更容易被用户理解,更新发布了政策问答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