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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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lt.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联系电话:0471-69613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及时准确发布了文化遗产保护、财政预决算、诚信发布等内容,持续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厅通过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9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件,政策解读信息5条。共开设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等7个专题栏目。“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0条,阅读量逾281万次累计用户数达70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努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受理网友互动19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督促各处室、单位按时限要求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强错敏信息研判、比对、删除工作,对政务动态、公示公告等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了清理,严防数据汇聚引发失泄密风险。对我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调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对网站栏目进行了梳理调整,补充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保持日常正常更新。落实自治区政数局关于“加强公开工作目录管理”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按照《2024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考核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切实提升日常监管成效,确保网站安全稳定发布,全年共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不规范用语350余条。举办全区政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区文旅系统政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助推全区文旅系统政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857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问题。一些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审批流程不熟悉。

(二)改进情况。一是针对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解读方式有待创新,进一步加强把关审核,突出政策的核心内容、出台目的、关键措施和重要变化,帮助企业群众快速、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充分运用在线访谈等形式开展解读,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二是针对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制度、栏目设置需进一步完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对官网栏目进行梳理调整,补充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猛
初审:杨巧慧 复审:王雪雯 终审: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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